第504章 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事,你们反对,你们算老几?

“这块地的使用,拿到了社区百分之九十二住户的签字同意。

不多,大概也就十几万人,都是户主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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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地的信托受益人,就是全体居民。

我想问一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事,你们反对,你们算老几?

你们有什么资格说这是非法占用?

所以简大状那套说法,完全是在奇谈怪论,满嘴放屁。”

说到这里,高育良再次拿起茶杯喝了口水,清了清嗓子:

“简大状最后一条说,海洋法系只看法条和判例,不讲情理。

这句话恰恰证明,他不懂法律的基本原理。

普通法追求的始终是公正。

判例规则从来不是相似事实必须判同样结果,而是只有事实本质完全一致,判例才有约束力。

简大律师援引的三十七份判例,我全都看过了。

那些判例里的被告,全是流动小贩,没有固定摊位、占用消防通道、扰民扰邻、没有卫生管理,社区居民全是投诉者。

但本案的被告是什么?

是在固定地点经营,有完整自治规则,得到绝大多数居民支持,卫生、消防、噪音管理全都到位。

他们的情况,和那些判例完全不同。

用那样的判例,来判一群守规矩、自己为自己谋福利的居民,这不是遵循先例,是教条主义,是对普通法核心原则的彻底背叛。

至于情理,我更要说明:好的法律,从来和情理站在一起。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 —— 法理不外乎人情。

这句话不是说要违法,而是真正的法理,一定要遵循普通人最朴素的是非观。

如果一条法律适用下来,结果是让十几个只想靠双手吃饭的老百姓失去生路,那这个适用,一定偏离了法律的本源。”

高育良话音一落,在场李敬棠一方立刻狠狠鼓起掌来。

就连守在电视机前的普通居民,也把手掌拍得通红。

有理有据有节,这才是他们心中法律该有的样子,这才是他们要的公道。

这位高先生讲得实在通透,像在课堂上讲课一样,深入浅出,电视机前的人听完都觉得自己懂了不少法理。

怪不得是大教授,道理就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