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4章 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事,你们反对,你们算老几?

他拿着法条的字面,否定法条最本源的善意。

这不是在维护法律,这是在曲解法律。”

简奥伟立刻站起身,眉头一皱,语气带着几分不满与强势:

“法官阁下,被告律师这是在混淆概念!

法律就是法律,条文清晰明确,不存在所谓‘善意不善意’的主观解读。

无牌经营就是违法,占用公地就是侵权,这是不容置喙的事实,与牌照是否发放无关!”

其实讲到这里,双方早已话不投机半句多。

这根本不是谁辩赢谁的问题,而是双方在原则上、在路线上,就有着无法调和的矛盾。

高育良没接他的话,只是对着法官指了指,又摊了摊手。

摄像机全程记录着这一切,这场庭审本来就是面向大众直播的。

见高育良提出抗议,法官重重敲了下法槌:“原告方,现在不是你发言的时候。”

只是语气里,实在谈不上什么斥责。

高育良也懒得计较,这些人一贯的手段,就只会搞些阴私小动作,他继续开口道:

“简大状还说,涉案官地产权归属政府,公地管理权归于市政局,未经许可占用就是违法。

首先我完全承认这个法定事实,没有任何异议。

但我要指出的是,简大律师的理解从根上就错了。

港岛沿用带嘤普通法数百年,有一条核心原则 —— 公共信托原则。

政府对官地的所有权,不是私人业主式的绝对支配,而是全港市民的共同利益,是市民托付给政府的信托财产。

市政局作为法律授权的受托人,有义务维护官地价值、服务居民利益、保障公众使用,而不是无边界地禁止。”

说到这里,他指向屏幕,放出证据:

“我这里有社区居民提交的照片和投诉记录。

这块官地在居民使用之前,荒了六年,堆满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夏天蚊虫滋生、臭气熏天。

居民前后三十七次向市政局投诉,要求清理整改,市政局从来没处理过。

现在居民出钱出力,把地清理干净、规范使用,不堵消防通道、不扰民休息,反而履行了本该由你们履行的义务。”

说到这里,高育良直接指着法官,毫不掩饰自己的态度。

“更重要的是 ——”

高育良打了个响指。

黄大文和董爱棠两人拉起一条横幅,从法庭左前方一直拉到右后方,足足二十多米长,上面密密麻麻全是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