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0章 拉拢老哥

三,赔偿此次因征讨乌泰乱军而给我无辜蒙民带来的损失。

四,请将现驻屯蒙地之征蒙军队,于叛乱平息后迅速撤回原防。

五,承认现已开垦耕种之地,其余牧场地界,不得再行招垦设治。

六,不得在蒙古地方设立行省。”

双方议案摆上台面,分歧立现。民国要驻兵、控枪、干政;王公要自主、撤军、保地、拒垦。会场陷入了激烈的讨论与争辩。

张锡銮老神在在,并不多言,由陈昭等人与王公们反复交涉。齐王作为盟长和“受封榜样”,率先表态支持民国议案大体原则,但也在一些细节上,如驻兵规模、枪械代购价格等,为各旗争取“灵活空间”。

争辩最激烈的是第三条“赔偿损失”。一些在战事中确有损失的旗份代表言辞激烈。

一位来自临近战区的台吉起身道:“官军剿匪,天经地义。但炮火无眼,兵马过处,我旗百姓牲畜走失、房舍损毁者不在少数!这些损失,难道就白白承受?中央既要我们倾心向内,总该有所体恤!”

江荣廷此时缓缓开口,声音不大却清晰入耳:“这位台吉所言,不无道理。然则需知,此次兵燹之祸,首恶乃是乌泰!是他挑起动乱,引兵攻掠,致使洮南、镇东等地蒙汉百姓死伤数千,房屋焚毁两千余间!官军为平叛保民,不得已而用兵,纵有误伤,其根源何在?若论赔偿,是否应先由乌泰及其党羽负担?然乌泰已逃,其府库早被叛军自掠一空。此刻要求中央赔偿,于理或有可原,于情恐难周全,更恐易生误解,仿佛官军与叛军同有过错。依荣廷之见,不若将此条暂缓,待地方彻底安定后,由省府酌情对确有困难的受灾蒙汉民众,一体进行抚恤赈济,似更为妥当。”

他这番话,既点明罪魁祸首是乌泰,又暗示要求赔偿可能被视为“指责官军”,还将蒙汉受灾民众并列,一下子将单纯的“赔偿蒙人损失”拉到了一个更复杂也更容易引发争议的层面。

齐王见状,立刻出言附和江督办“考虑周全”,认为当下应以安定团结为重,赔偿之事可从长计议。几个损失较大的旗代表还想争辩,但见盟长和吉林都如此表态,气势顿时弱了下去。最终,在王公内部协商和民国方面的坚持下,这一条被从正式议案中取消。

经过数日的反复拉锯、私下沟通、利益交换,会议终于接近尾声。

11月1日,在张锡銮的主持下,各旗王公及代表首先在《取消库伦独立劝诱书》上签字,一致表示反对外蒙古哲布尊丹巴政权之“独立”,拥护中华民国共和统一。

随后,大会通过了以民国政府十项议案为基础的会议决议,作为今后处理哲里木盟事务的基本准则。王公们提出的六项要求,部分精神被吸收(如保全领土、承认已垦地),部分(如自由练兵、迅速撤军、不设行省)则未被采纳,或仅作模糊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