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三年,河南新郑县来了位新任县长,姓胡名文渊,四十出头,模样斯文,却是个明白人。上任头天,县里乡绅摆宴接风,席间便有人提起本县三大怪:南街夜哭郎,西郊无头鬼,东村黄大仙。
胡县长只是笑,心里却记下了。
上任第七天,天刚擦黑,衙门外来了一行人。打头的是个绸缎庄掌柜,姓孙,身后跟着四个伙计,抬着副门板,板上躺着个人,用白布盖着。孙掌柜一进大堂便跪倒在地,哭天抢地:“县长老爷做主啊!我家表弟被人害死了!”
死者姓钱,是个往来豫鄂两省的货郎,三日前来孙掌柜家借宿,说好次日启程往湖北贩药材,谁知今早发现死在了客房里。
胡县长掀开白布一看,死者面色青紫,脖颈处有淤痕,分明是被人扼死的。再问详情,孙掌柜说昨夜家中并无异常,只半夜听见几声怪叫,像是野猫发春。
“家中可丢了财物?”胡县长问。
孙掌柜一愣,忙唤来管家清点。不多时回报,说钱货郎随身带的褡裢不见了,里头有二十块银元,还有几件值钱的玉器。
胡县长沉吟片刻,命仵作验尸,又带人亲往孙家查看。
孙家宅子在城东,三进院子,算得上气派。钱货郎住的客房在西厢,陈设简单,一床一桌一柜。胡县长细细查看,在窗棂缝里发现了几缕黄毛,细软如丝,不似猫狗。
“近来家中可有什么怪事?”胡县长问孙掌柜。
孙掌柜欲言又止,最终压低声音:“不瞒县长,自打上月我从山里收了一尊黄铜像回来,家中便不太平。夜里常有响动,厨下的鸡隔三差五少一只,都说是…黄大仙作祟。”
胡县长不动声色,命人将黄毛收起,又绕到屋后。后墙根处泥土松软,留有几个梅花状的爪印,比猫掌大上一圈。
回到县衙,胡县长正思索案情,门房来报,说有个疯癫老道在衙门外转悠半天了,口口声声要见县长。
胡县长本不信这些,却鬼使神差地让人请了进来。
老道破衣烂衫,腰间挂个酒葫芦,进门也不行礼,直勾勾盯着胡县长看,半晌才道:“县长印堂发暗,可是遇到了棘手的案子?”
胡县长将信将疑,说了钱货郎之事。
老道听完哈哈大笑:“黄大仙偷鸡摸狗寻常事,何曾害过人命?县长是聪明人,莫要被障眼法骗了。”
“道长意思是?”
“贫道只提醒一句:人心比鬼怪可怕。”老道说完,从怀里摸出个黄纸符塞给胡县长,“今夜子时,将此符贴在县衙后院的老槐树上,自有分晓。”
胡县长将信将疑收了符,老道却已飘然而去。
当夜子时,胡县长依言将符贴在槐树上。刚贴好,忽听一阵风响,树叶哗啦啦作响,树影里竟走出个黄衣童子,约莫七八岁模样,朝着胡县长拱手作揖。
“县长老爷安好。”
胡县长强作镇定:“你是何人?”
“小的是东村黄三郎家的。”童子笑嘻嘻道,“日间您查的那案子,小的知道一二。那钱货郎并非黄大仙所害,是有人借了黄大仙的名头行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