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她很想说,姜瑞雪去部队随军了,她也想去部队找张鹏。

听说部队里的生活条件,比乡下老家简直要强上太多。

她隐隐还有自己的小心思,觉得自己如果去了部队随军,就不用在老家伺候公公婆婆了,而且她哥以后也不方便事事找她帮忙。

可惜,这样的念头也只敢在脑海里打个滚而已,她可不敢和张翠仙挑明。

比宋建红的书信,邮寄到军区大院更快的,是倒车好几趟,终于风尘仆仆赶到军区大院的王秀娥和女儿高玲。

母女俩人背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踉跄着从火车上挤下来的时候,明明是初春的天气,却愣是把自己累出了一身的热汗。

双脚踩在水泥铺就得站台上的一瞬间,一股混杂着煤烟、机油和陌生城市气息的风扑面而来。

看着宽敞干净的站台,挑高巨大的候车大厅,光滑的水磨石地面几乎能照出人影。穿着挺括中山装,拎着公文包的男人;烫着卷发,衣着鲜艳,踩着小皮鞋的女青年;还有许多叽叽喳喳,大方说笑,背着书包,皮肤白皙的城里孩子,像潮水一般从她身边经过时,高玲僵住了。

她下意识缩了缩脚指头,低头看到的,是自己脚上蹬着的手工碎花千层底布鞋,黑色的裤子,以及花衬衫和粗粗的大辫子。

纵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年轻小姑娘,因为常年帮家里干农活的缘故,伸出来的手依旧是黝黑的,粗糙的,还带着冻疮愈合后的暗色痕迹,和那些城里人的白皙靓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更不用提,她和王秀娥身边堆积如山一般的包裹和麻袋,以及扁担里挑着的,绑了翅膀的咯咯叫个不停地老母鸡了。

好丢人。

此刻的高铃,只觉得周围所有人的目光都在朝自己身上看过来,那些人的眼神火辣辣的,看得她心里发毛,让她恨不能原地消失,找个地缝钻进去才好。

偏偏王秀娥似乎对此毫无所觉一般,说话时的嗓门还是如村里一般的大,带着乡音的调子,惹得周围路过的不少人朝着她们身上侧目。

“你哥出任务去了,可能不在家。你嫂子肚子里还怀着孩子,咱们就别麻烦他们了,左右咱们手里有地址,自己找着就去了。”王秀娥一手将地上的扁担挑起来,放在自己的肩膀上,另一只手则把厚重的棉花褥子顺势拎起来,“你发啥呆,赶紧的,把东西归拢归拢,咱还得打听路呢!”

“妈,你小点声……”高铃臊的满脸通红,压低声音提醒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