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山匪敢来劫西北军的轻骑,营地巡视很松散,他们连夜赶路也难得睡个好觉,军医也早早睡了。
顾景兰抱着李汐禾站在营地静默一瞬,只好抱她回他的帐篷。
他把李汐禾放到行军床上,披风散开,露出雪白的中衣和一截赛雪般的脖颈,鲜血顺着脸颊滑落到脖颈。
他想到雪中盛放的红梅。
他拉过披风盖住她,也盖住那一抹红梅。
帐篷里烧着热水,顾景兰兑了点冷水,拿着干净的布巾沾了水擦去她脸上的血迹。
他的动作有些粗鲁,长满厚茧的手指无意中擦过要她的脸。
皮肤冰冷,又细嫩。
他布满厚茧的手指,好像轻易能擦破她的脸。
顾景兰手指微微揉搓,似还残余着细嫩的触感,他又啧了声。
“真麻烦!”
抱怨归抱怨,他的动作轻了些,巾帕沾湿后拧干,顾景兰拉开披风,擦去她脖颈上的血。
她皮肤娇嫩,血迹擦后还留有一些红痕,顾景兰目不斜视,擦干净血迹后拉好披风,给她额头上药。
李汐禾新伤添旧伤,沉沉睡去。
“穿金戴银的,山匪不劫你劫谁!”
李汐禾戴着一个黄金打造的手钏,手钏镶嵌红宝石和翡翠。
又俗,又贵!
腰间还佩戴一枚温润通透的白玉,玉上还刻了字,他捞起一看,是一个王字。
这种玉佩款式出自江南,姓氏旁雕刻着族徽,是江南地区的习俗。
她说姓王,竟是真的。
手指纤长,皮肤细腻,是养尊处优,身娇肉贵的大小姐。
最特别的是,她竟不怕他。
顾景兰饶有兴致地盯着李汐禾沉睡的脸,这世上竟有不怕他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