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校验。”
这些词,没有锋芒,也没有指向性,它们不像“复核”那样,暗含着“可能推翻”的意味,反而更像是在维护既有秩序。
而正因为如此,它们极难被反驳,因为你若反对它们,等同于反对“规范”、反对“严谨”、反对“稳妥”。
没有人愿意站在那个位置上,于是,语言开始先一步,替事情降了温,第二件,是改节奏,在一次例行的流程讨论中,有人提到,是否可以适当加快西南旧档的处理进度。
这个问题提得很轻,语气也很克制,谢衡当时甚至没有抬头,他只是在翻页的间隙,轻轻说了一句:
“急什么?”
没有训斥,没有否定,像是随口一问,那人愣了一下,还未答话,谢衡已经继续道:“旧案牵涉既广,若是快了,反而显得轻率。”
语气平直,没有任何情绪,可这句话,被原封不动地记录进了会议纪要,从那一刻起,“慢”,不再是效率问题,而开始被视为一种态度。
一种,“对旧案负责”的态度,谁还敢催?
第三件,是改标准,原本用于判断旧案是否可进入复核流程的标准,并不复杂,账目是否齐全,程序是否闭合,这些都是技术标准。
谢衡没有否认它们,甚至在公开场合,多次强调它们的重要性,可在一次非正式的流程讨论中,他“顺带”提了一句:“或许,也可以补充一些参考维度。”
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像是在征求意见,例如,是否涉及已结案的官员,是否可能影响既有定论,是否存在社会层面的误读风险。
这些维度,没有一条是错的,它们甚至听起来,比原有标准更全面,可一旦被纳入考量,就意味着,判断不再是“是或否”。
而是“还需再看”,于是,旧案的门,并没有被关上,却被悄然装上了几道门槛,第四件,是改责任归属。
他提出:凡涉及旧案复核,需多部门会签,理由极其充分,不是为了推诿,而是为了“共担”,共担风险,共担判断,这提议一出,几乎立刻得到了不少人的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