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杀女将那颗逐渐扩大的血珠含入口中。
血珠入口,腥味翻涌。
杜杀女却只笑道:
“奴奴,你的好日子都在后头呢。”
这是杜杀女回去之后,想了很久很久的事。
那日拜别陈唯芳之后,杜杀女便频繁在梦中梦到痴奴脸上的三颗痣。
只不过,无论是善妒,宜妻,以及淫,实则都不是杜杀女所期许的痴奴。
比起那三样,杜杀女更期许痴奴......
有福。
昔年的痛苦已经随太宗远去,痴奴也该有自己的日子。
耳垂上的痕迹,正是此意。
平常人耳垂上有痣印,会被认为是有福之人。
痴奴耳垂上没有痣,没关系。
杜杀女,一定给他添上。
屋外的雨势半点儿不减,屋内的湿气,却已消失大半。
两人躺在干燥暖和的被窝当中,一切都温柔到令人心醉。
“阿芳虽是主簿,但实际已掌握苍城大权,有他相助,苍城往后就是我们的大本营。”
“雷铁最近不见人影,实则是日夜赶工制作元戎弩,苍城虽兵甲不多,可只要有元戎弩,便如虎添翼,一人能战十几二十人不在话下。”
杜杀女耐着性子,一一解释着:
“今日莒城县令的昏聩,你我都瞧地清楚,我们先夺莒城,往后再向墩城进发,等控制住这三城,我们便也算是在乱世来临之前,有一方立足之地......”
“而你,好奴奴,我站在那里,你就陪我站在那里,好不好?”
哄人的话,杜杀女确实是不常说的。
只不过,这也不是光哄人,而确实是真心。
杜杀女想告诉痴奴——
届时,她有什么,他就有什么。
所以如今,本没有必要如今同鱼宝宝置什么气。
她没办法割舍任何一人,此事不假。
不过,鱼宝宝那样的脾性,确实也不是会同她南征北战的人。
如果当真能有幸一统天下,往后或许很长一段时间里,终究还是只有她和痴奴在一起。
鱼宝宝和痴奴,一个在家里看家,一个注定会陪她奔波半生......
这两人本也不是一条路上的人,有什么好争抢的?
杜杀女舌尖一点点亲着那红到几乎滴血的耳垂。
痴奴心绪已乱,眼睫微动,眸中神色越发迷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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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深深喘了一声,才勉强找回半点神智,喃喃道:
“你,你惯会哄人,我说不过你......”
“不过,你若先给他,就是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