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毁灭证据,他们购置绞肉机将受害者尸体搅碎冲入下水道,骨头则打包丢弃。2002年9月吉林市的案件成为关键突破口——因大量碎尸堵塞下水道,居民发现可疑后报警,警方在出租屋内查获两具未处理完的尸体,同时获取了张玉良遗失的驾驶证这一关键线索。截至落网,该团伙共犯下6起案件,杀害10名受害者,抢劫财物累计超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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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后,团伙带着赃款潜逃,通过改名换姓漂白身份:杨树斌化名王学礼,与改名后的戢红杰以夫妻名义在包头经营台球厅与足疗会所;张玉良、吴宏业则分别经营家具、煤炭生意,四人平日互不联系,仅每年除夕聚餐,靠规避高铁、飞机出行隐蔽行踪,逍遥法外长达10年。
案件侦破源于偶然:2012年,杨树斌的发小许建国警官在浏览旧案通缉令时,认出其身份,随后通过追查杨树斌弟弟杨树凯王学凯的线索,关联到包头户籍信息,最终锁定团伙藏匿地点并实施抓捕。
二、判决结果:两名主犯死刑,从犯获刑无期
2011年底,杨树斌、张玉良、吴宏业、戢红杰四人悉数落网。2013年,法院一审认定四人全部罪名成立,作出如下判决:
? 死刑(立即执行):主犯杨树斌、张玉良,二人对全部命案起组织、主导作用,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于2016年11月2日被依法执行枪决。
? 无期徒刑:从犯戢红杰,因在团伙中主要负责物色目标,未直接实施杀人碎尸行为,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 特殊情况:从犯吴宏业在案件审理及服刑期间因病死亡,未实际执行刑罚。
杨树斌在审讯初期拒不认罪,即便面对发小许建国警官仍百般抵赖,上诉拖延至2016年死刑核准文件下达后才放弃抵抗,其极端自私与侥幸的心态贯穿始终。此案最终以两主犯伏法、从犯获刑告终,印证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司法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