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盯着杯底的茶渍,指尖微微发颤,沉默了足足十分钟,才缓缓开口:“那天在棋牌室,李老三——就是被我杀的那个人,欠我三千块赌债。我老家拆迁,妈等着钱治病,我天天催他还,他不仅不还,还当着一屋子人的面骂我‘东北来的野种’‘穷鬼’,说要找兄弟卸我胳膊、断我腿,让我在包头待不下去。”
说到这儿,他的声音陡然拔高,带着当年的戾气:“我当时脑子一热,想着妈还在医院等着钱,想着自己在外地受的气,抄起墙角的木凳就冲上去了。我只想着让他闭嘴,没想过那凳子砸在头上会死人……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躺在地上不动了,血顺着地砖缝流,我吓得魂都没了。”
民警在一旁记录,又问:“之后为什么不投案自首?”
“自首?”杨树彬苦笑一声,眼眶泛红,“我不敢啊!我要是进去了,躺在医院的妈怎么办?她就我一个儿子,没人照顾,肯定活不下去。我只能跑,连夜收拾东西,从包头逃到呼和浩特,再后来辗转到银川、兰州……这十年,我天天梦见李老三的脸,梦见警察来抓我,没有一天睡过安稳觉。”
他抬手抹了把脸,声音低沉:“我知道自己不是人,为了三千块,为了一时的气,毁了两个人的家,也毁了我自己的家。这些年,妈跟着我颠沛流离,海燕的手冻得全是口子,小宝连个正经的童年都没有……我后悔,可后悔有什么用?路是我自己选的,债也得我自己还。”
供述结束后,杨树彬签了字,民警收起笔录,看着他说:“你母亲的病,我们已经联系了医院,会帮忙协调治疗;你妻子和孩子,社区也会提供帮扶,你放心。”
杨树彬猛地抬头,眼里满是难以置信,随后重重地磕了个头:“谢谢你们……谢谢。”
案件审理得很快,法庭上,杨树彬对所有罪行供认不讳。当法官宣读“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判决时,他没有辩解,只是朝着旁听席上的“马海燕”深深看了一眼——那眼神里,有愧疚,有感激,还有一丝微弱的希望……还能有希望吗?
杨树斌团伙案真实案情及判决结果补充
一、核心案情:跨五省的十年血腥犯罪
以杨树斌为首的4人犯罪团伙(成员包括张玉良、吴宏业、戢红杰),自1998年至2004年间,在广东、浙江、吉林、山东等多地流窜作案,专门以陪侍女性为目标实施犯罪。他们的作案模式极具计划性与残忍性:由唯一女性成员戢红杰在娱乐场所物色目标,杨树斌则伪装成有钱老板将受害者诱骗至事先租好的高档出租屋(要求带浴缸,方便处理尸体);通过殴打、威胁逼迫受害者交出银行卡密码并取走财物后,便实施灭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