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欺诈的獠牙

这听起来像是环保条款。但关键在于定义——“长期或不可逆扰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一个由“卖方推荐、买方认可、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独立环境评估机构”。

而在另一条不起眼的脚注中规定,若双方在六十日内无法就评估机构达成一致,则由“土地所在地郡政府环境办公室指定”。

另一条则规定:

“买方需确保,在交割后三十六个月内,土地核心农业区(指附件二地图中标注的A-1至A-3区域)的土壤有机质含量及氮磷钾综合指数,不低于交割前由‘约翰逊家族指定实验室’出具的基准检测报告数值的百分之九十五。每十二个月需由该指定实验室进行一次检测,费用由买方承担。”

附件十一,则定义了何谓“违约事件”。除了常见的付款违约、非法使用等,其中明确将“违反附件第七条第3.2款(水文扰动)或第4.1款(土壤指标),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九十日内未能采取令卖方满意的补救措施”,列为“重大违约事件”之一。

而“重大违约事件”的后果,在协议第八条“违约救济”中规定:卖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所有权,并且——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包括首付款及任何中期款)将作为“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不予退还。

“我们的律师用了一整天时间,模拟了各种可能触发这些条款的场景,” K的声音冷得像冰。

“结论是,触发几乎是必然的。只要我们开始对鹰溪进行任何实质性的、符合您需求的改造——无论是加深水井、修建储水设施、扩建道路、还是进行必要的地基工程——对方指定的或郡政府指定的‘环境评估机构’,都可以轻易出具报告,认定这构成了对‘水文结构的长期扰动’。

而所谓‘土壤指标’,只要那个由约翰逊家族牢牢控制的实验室在取样或检测上稍微动点手脚,让我们无法达标,也轻而易举。”

他拿起那份文件,翻到用红色标签标注的一页,指着一行小字:“更致命的是,协议规定,因执行本协议产生任何争议,管辖法院为‘土地所在地的郡法院’。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鹰溪牧场位于斯卡吉特郡。约翰逊家族在那里经营了超过一百二十年。我们的律师评估,一旦进入那里的地方法庭,面对本地法官、可能被影响的陪审团、以及约翰逊家族根深蒂固的乡土关系,我们几乎没有胜算。

对方甚至可以故意触发违约条款,然后通过本地司法程序,快速执行收回土地、没收已付款项。”

书房里一片死寂,只有中央空调低沉的嗡鸣。窗外的天光似乎又暗了些,雨丝重新开始飘落,无声地打在玻璃上。

“首付款是多少?” 林风沉默了片刻,问道。他的声音依旧平稳,听不出怒火,但K能感觉到那平静之下骤然降低的温度。

“两千八百万美元。已按协议在签约后三日内支付到双方共管的第三方托管账户。根据协议,在满足全部先决条件后,这笔钱将在下周自动释放给卖方。”

K汇报了一个精确的数字,“律师判断,一旦这笔钱进入对方账户,再想追回的难度,等同于在斯卡吉特郡的法庭上,正面击败整个约翰逊家族及其背后的地方势力。而且,我们还将面临失去土地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