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回 梁山泊吴用举戴宗 揭阳岭宋江逢李俊1

此时,阎婆惜已去世半年,而张三也失去了势力,不再来做冤家。

县里处理案件,决定给宋江六十天的缓期,届时会转交济州处理。

州府尹看了案情,决定宽恕宋江,并减轻处罚,安排对宋江施以二十杖刑,流放至江州监牢。

州府官员大多认识宋江,且他有钱财可以打点,因此没有人深究案件。

最终,宋江被戴上行枷,带着牒文和两名公差——张千和李万,一同押解前往江州。

那两个公差拿了公文,押解宋江来到州衙前。

宋江的父亲宋太公和兄弟宋清在等候,准备了酒席请公差们喝酒,并送上些银两,让他们放宽些。

接着,宋江换了衣服,打好包裹,穿上了麻鞋。

宋太公把宋江叫到僻静的地方,叮嘱道:

“我知道江州是个好地方,鱼米之乡,我特意花钱把你送到那里。”

“你安心在那里待着,我会派四郎去看你,钱财有人定期寄给你。”

“你此行正经过梁山泊,万一他们下山来劫你加入,不要听从,别让人骂做不忠不孝。”

“这件事你要记在心里。”

“孩子,路上慢走,天若有眼,你一定能早日回来,父子团聚,兄弟重聚!”

宋江泪眼盈盈,拜别了父亲。

兄弟宋清陪他走了一程。

临别时,宋江叮嘱宋清道:

“我的事情你们不用担心。只有父亲年纪大,我不能尽孝,这些年因为官司的事,已累得他背井离乡。”

“兄弟,你只要留在家里照顾父亲,不要跑到江州来。”

“你要守住家,不要让父亲无依无靠。”

“我在江湖上认识很多人,谁都会帮忙,钱财自有解决办法。”

“天若见怜,我一定有一天回来。”

宋清泪别,回到家中继续照顾父亲宋太公,后事不再提。

有诗作证:

“杀人亡命匿家山,暮夜追兵欲避难。

自此便从缧绁去,江州行见展云翰。”

“因杀人而亡命逃匿于家山,夜晚追兵来临,急欲避难。

从此开始被捉拿入狱,前往江州途中看见云翰展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