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过想了想,又道:“不要与本地商人起冲突,后面要出海,指不定还得与他们合作的。”
高伸笑道:“衙内放心,这个我们省得。”
在两人商量生意的时候,苏轼正在与杭州通判杨蟠商量救灾的事。
浙西一带自去年冬日起便雨水过多,导致多地的早稻迟迟无法施种,等到五六月间,水是退了,可种下晚稻后,又开始一直不下雨,待苏轼到时,已成旱灾。
一年中两季水稻全部遭灾,今年的减产是肯定的的,而杭州的米价已然开始上涨,这样下去,明年的春夏之际,青黄不接之时,浙西百姓肯定会有动荡。
所以当务之急是解决缺水的问题,其次是平粮价,筹粮赈灾。
苏轼的法子简单粗暴,直接找朝廷要钱要粮,缺水首先需要疏通河道,这自然需要花钱招募人手;粮食方面不用朝廷给,只需朝廷暂缓收粮便可,苏轼上书要求朝廷暂时减收本路今年一半或三分之二的上缴米粮,等以后丰收了再分年偿还。
这个方案已经相当人性化了,宋朝在这方面的制度其实是没有问题的,可挡不住人有问题,所以苏轼的折子递上去很久都没有得到回应。
不过苏轼可不是一般知州,立马又给执政的几位大佬写信,包括文彦博和吕大防在内都收到了苏轼的求救信。
多方呼吁之下,朝廷总算是批下来了,同意地方保留上缴米粮的三分之一。
所以说你要掀屋顶他就同意开窗的这套逻辑,在哪个时代都适用,另外的一套逻辑则是上司永远会打点折再答应你的要求,不然他找不到存在的意义。
这个道理苏过懂,可苏轼不听,选择缺多少要多少,导致粮食还有缺口。
这里面还有另一个问题,就是苏轼其实还可以以赈灾为由办理救荒的贷款,这个是有政策的,后面再让百姓们偿还就是了,但苏轼没有这么做,他采用的是留下部分上缴粮再进行平籴的做法。
这是他的政治理念,放贷于民无疑会让他想起新法中的青苗法,他这次的做法苏过也是赞成的,缺粮的时候给钱肯定不如给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