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莫怪骚人语益奇

次等是没有酿酒权的城市酒店,包括军监县城等,一般叫作“脚店”。脚店销售的酒,不能自酿,而是要向政府的专酒务或有酿酒权的正店批发。这些中小型的“分茶”或“脚店”,经营规模虽小,却胜在各树一帜。

以上即律法明定的榷酒禁地,在禁地内禁一切民户私酿和沽卖酒曲,若有违犯者皆“等第科罪”。

末等是获得特许酿酒权的乡村酒肆。乡村酒户是向官府交纳一定的税课而获得酿卖权的店户。他们的分布比较广泛,覆盖官酒销售之外的广大地区。这些酒肆利润较薄,政府一般不将其纳入“榷酒”范围,允许其自造酒曲,自酿酒卖,但只要酒利稍厚,政府就会设法改为官酤。太宗曾诏‘应四京及诸道府,民开酒肆输课者,自来东京去城五十里,其余三京及诸府去城二十里,即不说去县镇远近,今后必去县城十里外。’也就是远离城市官酒专卖区域。乡村酒户尽管取得酿卖权,但是官府对他们有严格的规定‘诸酒户知情放酒入禁地贩卖者’,罪止杖一百。

再有的乃是酒库附属酒店。全国各军监府县城中设立专酒务,专管酿酒、卖酒,还负责兼收各辖区的酒税。专酒务设有酒库,其附属官办酒店也可发卖酒水。太宗年间全国实施榷酒制度不久,官营酒厂的腐败现象就很严重了。于是宣宗时开始实施“买扑制度”,把专酒务、坊场通过竞标形式转为官监民营,如今遗泽为县乡可实行买扑。

城市酒户必须向官方买曲,然后自酿自销。如东京正店八十一户便是如此,而脚店则只能向正店购买酒水,进行分销。宣宗时合计东京有脚店两千四百家,依正店购买酒麯数定买酒脚店额度,此例延续至今。如丰乐楼每年从曲院购买的酒曲多至五万斤,合日缴酒税三千钱,而嗜饮丰乐楼所产眉寿酒的子庚相公,乃奏请降低对丰乐楼的征税额度,以保住樊楼这一“酒源”和“税源”。官家允准并下诏,凡扑买丰乐楼酒税者,朝廷就指两千家脚店到丰乐楼买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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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酒税已经是朝廷不可或缺的财源,宣宗庆康年间便已达四百万贯;于私,虽然大肇法令不许仕宦之家与豪商巨贾扑买地方酒务,但是京辅正店不乏权贵所属,即便是大内也有内廷直属的内酒坊、法酒库发卖法酒,酒水之利已经是显贵们重要财源。

因此,大肇政府为此采用了急进的鼓励酒业消费政策。其一,鼓励正店形成专有品类及品牌,并以法律保护其专营之利,于是东京正店八十一家,三京正店合计二十七家,四甸正店合计十二家,共计百二十家皆有自家专造名酒;其二,弛夜禁,去坊樯,凡正店规模不以逾制论罪,店家为了争利或起彩楼,或以歌伎来吸引招徕顾客,更甚者丰乐楼乃建筑高楼凌驾于宫城之上,夜筵者竟可得窥大内。其三,政府对酗酒的弊端放到一边,相比他国,不禁群饮,且常赐酺,比如进奏院案,亦不以在皇城有司聚众私饮为罪。

酒课乃是内政,酒业更关乎大肇对外国策。

截止天圣五年估算大肇上下合计消费酒水八千万斗,酿造消耗米麦八百万石,即百六十万人一年口粮。所需粮食、水果、蜜糖皆非大肇所能自足,于是大肇无论海航还是陆路皆向四方邦国采买。又因为大肇酒水贵重奢美,也驰名诸国,也成为大肇重要输出货品,而大綦、大晟及西陆酒水远较正店酒水低廉,也大肆走私而入。于是大肇与诸国堪称互通有无,和睦共赢的局面,即便是东丹等国多年来也只是骚扰边疆,更多的也是冀望大肇松弛榷禁罢了。

至于大肇其他商品如茶、瓷、丝绸皆驰名在外,同时大綦的金银器,大晟的粮食美玉,西陆的皮货海货及木料也汇集于此。这才是大肇于乱世行崇文抑武,重商兴工,不禁兼并的底气。

诸人听着苍龙固这一番话,莫说诸人已经微醺,即便都是清醒着,也一时搞不清其意何所指。

但是慢慢听下去,就有些回过味道来了。

也是觉得当初新政这些骨干确实是胆大心细之辈,如今天子尚未亲政,他们已经按捺不住,要在丹南有所作为了。

话头又转到了琼酥酒。

苍龙固所说杨永节家的琼酥酒就是杨太妃家在京城所开设的正店。即便是杨永节不关心家中的买卖,也知道这琼酥酒能贩卖到丹南绝非易事。看这酒坛上的签押,乃是其家鹦鹉楼出售给丹南禹昌城的,这禹昌城与应天府还隔着丹西城,这太丘县的脚店不用望京城三家正店之酒水,而是迁转用了禹昌城购买的琼酥酒本就耐人寻味,如果太丘县都用上了这等酒水,恐怕丹南地界大都采买的是东京城的酒水,这意味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