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男人身材高大,黑发冷硬,一双眼睛是幽幽的灰蓝色,犹如鬼魅,大概是有些混血的基因,其实论长相,他是非常俊美的,但浑身的气质却像是带刺的尖刀,隐隐还有几分煞气,那是在刀口舔血的人所特有的气质。
沈谙被吓得呆在原地。
雍逢州抬眸看向她,蹙眉:“怎么穿睡裙就出来了?”
沈谙下意识捂住脖颈,不用看她都知道自己外露的皮肤上肯定全是斑斑点点的红痕,因为今天不用去学校,雍逢州昨晚上根本没有忍耐。
“过来。”雍逢州道:“岑老板找你有点事。”
“哦。”沈谙点头,乖巧地在雍逢州旁边坐下,白嫩手指悄悄牵住了雍逢州的衣角——对面那男人实在是太恐怖了,她真挺害怕的。
虽然雍逢州也很恐怖……但雍逢州应该不会突然暴起砍死她。
“我听说你养了个小宠物,带在身边颇为宠爱。”岑老板打量沈谙两眼,道:“今日算是见到了。”
他对沈谙伸出手:“沈小姐,你好,我是岑轶。”
沈谙注意到岑轶伸出的手上布满了各种茧子,那应该是长期用刀或者……枪,才能留下的茧,因为他拇指和食指的夹缝衔接处、食指左右两侧的茧稍厚,那是握枪和扣动扳机才会有的老茧,她在雍逢州的手指上也见过。
“你好。”沈谙飞快地跟他一握手,很快缩了回来。
“既然已经打过招呼了。”岑轶道:“那么沈小姐,可以把我的人交出来了么?”
沈谙一懵,“什么?”
岑轶微笑道:“我不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