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并不,但凡是旁人身上或是家里有的东西,他看上的,他就去偷。
也不论穷人富人,即便是木匠赖以维生的刨具、织女用来赚钱的木梭、瞎眼婆婆使的拐杖…只要他看上了眼,就必定想方设法偷来。
可终日做贼,又怎么会不败露呢。
六年前,草根偷了个五六岁孩童的手镯。
那孩子一看就是偷跑出来的,聪明、机灵,草根见他身上的料子值钱,脖颈上的项圈也精美,偷了手镯尤嫌不足,又见四下无人,便想把这孩子身上的值钱物件都拿了,可又恐孩童吵闹,便用湿布团堵了这孩子的嘴。
东西抢完,他拔腿就跑,全然忘了还有个脸色青紫,憋得喘不过气的娃娃。
等这家人找到孩子的时候,见到的就只是具身上值钱物件被搜刮干净的尸体了。
这家人富贵,孩子是掌中宝,不然也不会养出偷跑出来的玩的胆大性子,可谁知这一去,就把命丢在了外头。
孩子的家人悲痛欲绝,花了大价钱找凶手。
偷儿认偷儿,草根动手再隐蔽,他的同行也是能看出些名堂的,又为那大额悬赏心动,便主动说出草根有杀害这孩子的嫌疑。
典当铺的伙计收了草根来卖的手镯、项圈和衣裳,自然也记得一身落魄却拿出的尽是富贵东西的草根。
两方一指认,那家人报了官,草根被通缉,慌不择路进了山,误打误撞的逃进了南山村。
大山无眼,辩不出好人坏人,只要是进了山的人,生死都由天定。
草根在山里奔逃,慌不择路进了南山村,自觉从天手里抢过一条命,自然自得。
刚进来的几年,他安分守己的紧,可是本性难改,不事生产偷摸惯了的人,真的就会老老实实的靠双手谋生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