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煮的时间太长了,所以骨头都酥了。
整块鸡肉放在嘴里,别有另一番滋味。
与他们以前吃的烧鸡不同。
孩子甲:“我怎么感觉咱们吃的这烧鸡比从县城远一点回去的味道更好呢!”
孩子乙:“我也没有想到这烧鸡连同骨头一起吃,竟然还能有另一番滋味。”
孩子丙:“对!尤其是咬到骨头的时候,骨头里面的东西流出来就像在嘴里面爆了汁一样。”
他们在这边讨论着,叶子芳突然跑过来对他们说:“你们不是害怕我烧火烧的时间太长,把鸡骨头都煮化了吗?怎么样?没有令你们失望吧!”
这小丫头一定是故意的,你看她那一脸得意的样子。
孩子甲:“还是子芳姑娘聪明过人,知道这样做更加好吃,所以才没听咱们胡说八道!”
孩子乙:“对对对,是咱们太笨了,子芳姑娘,不要与咱们这些粗人斤斤计较。”
以前他们这些人和叶子芳接触的并不是很多,所以对这小丫头并不了解。
但是这一路上过来他们大差不差地已经摸清了她的脾气。
所以现在抓紧时间赶紧夸,省得小丫头今后看到他们之后不是冷哼就是撅着嘴。
叶子芬也是第一次尝试做烧鸡,以前只是研究过,没有正式动过手,正是因为这样她不知道炖多长时间才最好。
今天也是心血来潮了。
不过这样做也有一个好处是发现了商机更深层次的秘密。
现在她在考虑要不要在县里面开一个烧鸡店,专门做这种脱骨的烧鸡。
既然现在大家的反响这么好,自己尝着也非常好吃,未尝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而且这东西就像羊汤一样,只要炖一会儿味道就会飘出去,即便不做什么宣传,也能够吸引来客人。
不过到那时候就不能把整个烧鸡弄碎了,就像刚才掀锅的时候那样,用漏勺轻轻的把它们捞出来就可以了。
“张高义,你说咱们回去之后再开一个店怎么样?”
正在吃饭的张高义听到叶子芬突然开口,又见她的眼睛一直看着盆里的东西,便猜到了她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