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章 电瓶车事故案(2)

玫瑰法则 霏倾 1200 字 1个月前

宁稚说:“我四年前当律助的时候,接触过一起工伤案,伤者缺失了半截小拇指,属于十级伤残等级,赔付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护理费、工伤补助、就业补助等林林总总的补助金一共三十万元左右。”

喻母惊道:“有三十万这么多呐?”

“是的。”

喻母想了想,说:“之前我们那儿,也有一小伙子上班被切到手指,只赔了五六万呐。”

“他是不是直接和单位和解,没经过律师?”

“那应该是了。”喻母叹气,“寻常人家哪敢请律师啊,就怕付不起律师费。我们喻静这个案子,如果不是办案的警察好心,跟我们说可以向法援中心申请免费的律师,我们也没敢去找律师啊。”

此时是下午两点多,正是病房最忙碌的时候,电梯久久都没到这一层。

喻母小心翼翼地问:“那宁律师您看,我们喻静的伤残等级到几级了?”

宁稚问:“喻静缺失的唇部组织现在已经确定无法成活了对吧?”

喻母点头:“医生说接不活了,已经直接缝上了,以后好了,就跟兔唇似的。”

宁稚说:“牙齿缺失20颗以上,就达到五级伤残的评定标准。喻静缺失了21颗牙齿和部分牙槽骨、唇部组织,影响到以后的进食和语言机能,我认为她的伤残等级评定要低于五级,但具体到第几级,还得看评定结果。”

喻母小声问:“如果按五级,大概能赔多少钱呢?”

“以北京为例,五级伤残的所有赔偿补助金在六十万元以上,具体看伤者的月收入水平。”

“如果喻静的伤残等级高于五级,那赔偿金肯定也会高于六十万元的对不?”

“是的。不包括医药费和整形费。”

“那就好那就好。”喻母感激地握住宁稚的手,“宁律师,这个案子真是辛苦你了,辛苦了。”

电梯来了,宁稚跟她挥了挥手,进了电梯。

她打车来到案件主管的警局,出示了律师证、委托协议和申请材料后,见到了案子的主办警官。

警官把案发当日的路面监控给她看。

早上八点多的非机动车道上,偶有行人和电瓶车经过。两个布线工人将通讯井盖打开,并在一边放置了警示路牌,随后俩人都进入通讯井工作。

几分钟后,一个工人从通讯井上来,随手拿起警示路牌,走到路边树下的工具袋里拿工具,并把路牌放置在工具袋边上。

宁稚说:“他们一开始放了警示路牌,但是后面又把路牌放到树下去。”

警官点点头:“是的。根据工人的口供,他承认说担心工具袋被车压到,所以把警示牌挪了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