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呢,我听我爷说完,我哥俩就知道了。我俩一商量呢,不能让你们跟我爷吃这个有豆的肉,那是有毒的,万一你们得了病可咋整?我们一家人呐,就吃一样的,没有肉那白菜土豆咱也一样过年嘛,再说咱家还有点呢。”
“于是我们哥俩一商量,就把那豆猪肉……拉到南沟子刨个坑给埋了,挺深个坑呢,也不能让谁家狗给吃了。嗯,100多斤肉呢,你们肯定心疼吧?”
“嗯哼……那要揍就揍吧,反正也不能就揍我一个啊,我俩一起出的主意。”
爸妈跟爷爷一听,哎呀,这俩孩子,真是长大了,这怎么能揍呢?应该表扬才对呀!
于是爷爷就说话了:
“还小犊子,真有你俩的!看来我们老张家的孩子,将来都会有出息!揍啥呀,我看谁敢揍?这么的,马上咱就炖肉,早吃早完事,今儿个必须得奖励奖励这俩馋小子!”
爸妈一听也特别高兴,没想到这俩孩子能这么做。
于是大家开开心心地做饭吃肉。
在小三子刚上中学那年,他的二姐就要出嫁了。
对方是西边屯子的一个小伙子,两人年纪相仿。
小伙子家里条件虽然一般,但人品端正、勤劳肯干,长得也精神。
两家离得不远,不到十里地,步行四五十分钟,若是骑自行车,二十来分钟也就到了。
三子妈原本就不希望二女儿远嫁——大女儿已经远在辽宁,身边没个照应,她始终放心不下。
如今二闺女嫁得近,自然合她心意。
这门亲事是春天经人介绍认识的,相处不到两个月就订了婚。
当地管订婚叫“相门户”,意味着亲事基本敲定,男女两家邀请些实在亲戚,一般十几二十人,到男方家里吃顿饭。
这顿饭规格不低,起码得十二个菜,男方的直系亲属也得到场,相看未来的媳妇。
说白了,就是两家人正式见面,对外宣告“名花有主”,接下来才具体商谈结婚事宜。
靠山屯这一带风俗多是如此:订婚后不急着当年结婚,让姑娘在家再过个年,若一切顺利,等到第二年冬天再办喜事。
之所以选在冬天,是因为那时秋收已毕,农事清闲,粮食卖了也有了余钱,正好办场像样的婚礼。
于是有一天,介绍人上门来和三子的爸爸妈妈、爷爷商量,说要选个好日子“过礼”,并在当天定下结婚的日期。
几位长辈虽心有不舍,但也明白“姑娘迟早是人家的人”,就依着介绍人的意思,把过礼的日子定在十月初八。
那时候也兴彩礼,但更多是走个过场、图个吉利,不像如今动辄十几万、几十万。
所谓“过礼”,就是男方的父母和几位近亲长辈来到女方家,吃顿饭、送上彩礼,并最终敲定结婚的日期。
若讲究些,还会请懂风水、会看日子的人来合一合,避免冲撞。
三子爸妈也开始认真准备起来,还特意请了老李婆子和老五来参加“过礼”,顺便请他们帮忙看看结婚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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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谁知,就在过礼日子快到时,二姐却变得情绪不稳,常常又哭又闹。
三子妈忍不住问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