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夙宵要比梁文煜,宇文宏烈晚到安南十余日时间。
而这段时间,安南发生了一件大事。
有几千外军进了安南地界,战斗力强悍无比,东征西讨,袭杀安南守军,闹的整个安南人心惶惶。
这消息掩藏不住,自然就传进了神机营探子的耳中。
于是,陈夙宵把神机营留在安南界外的群山中,只带了十几个人,,乔装成游山玩水的富家公子,进了安南城。
南疆边陲,风光与北疆截然不同,气候比北疆温暖了不止一星半点。
陈夙宵一袭素白锦衣,乍一看,通体雪白,然而只需细细一看,行走间,风拂间,衣袂摇摆,光华灵动。
只要是懂行的,就知道这是从大炎王朝来的蜀锦,有着一两锦,一两金的美名。
而随从的众人,穿的都不是普通麻布衣裳,而是一般富贾才能穿得起的绸缎长衫。
因此,陈夙宵大摇大摆的走进安南城时,并没有受到多少刁难,随手扔了锭银子,就被守城军士恭敬的请了进去。
袁聪身为神机营统领,军务要紧,自然不能跟着前来。
赵老鳖脾气怪异,也不适合跟随陈夙宵出行。
因此,随从护卫的责任便交给了新任副统领程宗贵,以及他手底下挑出来的十五名精兵。
“陛下......”
陈夙宵脚步一顿,程宗贵见状,心头一凛,连忙改口,“老爷,我们先去哪里?”
陈夙宵看了看四周熙攘的人流,有不少人都好奇的打量着他们。
显然,在这种敏感的时候,本地富商是绝对不会冒冒然跑出来,更别提如此招摇过市。
如此一来,有心人就得出唯一的结论,这一行人是从外地来的愣头青。
再看陈夙宵年龄不大,众人就更加确认,这就是家中有钱的二代,或者是三代,四代,鲜衣怒马,丝毫不顾后果。
果然,手下人一问去哪里,那青年公子就嘻笑着高声答道:
“本公子这次难得出来,又是第一次来安南,自然是哪里热闹,哪里有好吃的,好看的,好玩的就去哪里。”
说话间,陈夙宵‘啪’的一声,收起折扇,随手拦下一人,嚣张无比的在手里抛着一锭银元宝。
“哎哎,你,有没有兴趣做本少爷的向导,一天,这锭银子就归你。”
一时间,路过的人们纷纷驻足。
陈夙宵手里一起一落的银锭,一看就不低于十两。
于是,还不等那被拦下的那人从天降横财的震惊中回过神来,就听人群中有人高喊道。
“公子,公子,让小的来,小的生在安南,长在安南,只要公子选了小的,小的保证给公子安排的妥妥贴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