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1章 赞助商合作的谨慎洽谈

沈逸继续往下看。合作期限两年,允许战队自主决定宣传形式,不强制打卡、不捆绑私人账号。唯一的要求是在比赛画面中露出设备logo,属于正常范畴。

“可以谈。”他说。

当天下午,沈逸召集团队开了个短会。他把筛选后的名单简化成两家:Aegis科技和另一家快消品牌。后者出价高出百分之二十,但要求全员签三年独家代言,还提出要参与战队形象策划。

“他们想让我们按他们的风格改队服颜色。”沈逸说,“蓝色换成橙色,白色加荧光条。”

“那不像我们了。”林悦立刻反对,“打比赛的是我们,不是他们的广告牌。”

有人问:“钱多是不是更重要?”

沈逸回答:“短期缺钱可以熬,品牌形象毁了就难重建。我们靠实力赢的比赛,不能让人觉得是卖身换装备。”

没人再提异议。

晚上八点,沈逸坐在控制室接通视频会议。对面是Aegis科技的商务代表,声音平稳,态度专业。双方逐条讨论合同细节。

谈到分成机制时,对方表示目前只提供固定赞助金,无后续收益分成。

沈逸说:“如果我们用你们设备打出成绩,直播曝光量大,能不能考虑按流量给一点额外奖励?”

对方沉默几秒。“我们可以增设一个绩效激励条款,比如赛季进入前四,追加十万。”

“不只是奖金。”沈逸说,“我们要的是长期绑定。如果未来出联名款外设,销售额里能不能给我们团队分成?”

这次停顿更久。对方低声和旁边人商量几句,回头说:“原则上可行,具体比例需要法务评估。”

“我只要一条写进补充协议。”沈逸说,“联名产品利润,战队享有百分之五的分成权,无论线上线下。”

对方最终同意纳入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