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红榔头市,俺去过白头山的南岸,在两国交界的地方,看到了一个梅花鹿群,里面就有一只半大的白鹿。”
“红榔头市?老头你还会放山抬参?可也没必要跑那么远啊!”
边上的大个子愣了愣神,目光审视的看向老汉,眼神中满是狐疑的插话道。
话音一落,金戈不满的瞪了他一眼,立马出声呵斥。
“把嘴给我闭上,要是再多话,信不信我把嘴给你缝上?”
说着,他转头朝着老汉轻声解释道。
“老乡,你别在意,我这兄弟就是好奇心重,有对不住的地方,我给你道歉。你继续说。”
大个子被这眼神一慑,顿时缩了缩脖子,悻悻地退到一旁,不敢再言语。
老汉见状,微微叹了口气,语气也缓和了几分,继续说着。
“其实小兄弟说的也没错!放山抬参为啥跑那么远?还不是因为这些年,南边的林子基本都翻了个遍,现在的野山参是越来越难找了。”
“可江对岸不一样,那边管的严,不让私自进山采参,所以野山参比咱们这边要多点。反正都是老祖宗留下的东西,凭啥便宜那帮白眼狼。”
“俺们一行十几个人,从白天等到天黑,就想着趁晚上从江面游过去,好到那边去碰碰运气。也就是在天快黑的时候,俺瞧见江对岸有一群梅花鹿跑到江边喝水。”
“里面的那只白鹿在林子里显得格外显眼,就跟你们喂养的白鹿一样,没有一点杂色。瞧着体型差不多才五六个月,是只公鹿,头上有顶包,还没张开。”
说罢,他长叹一声,声音里带着些许惆怅与惋惜。
“这几年,咱们这边不仅野山参寻不到了,就连野物都变少了,多少年都没见过大爪子的踪迹了。俺也是实在没办法,才来你们这边的。”
“那你在那边抬到野山参没有?”
边上的金乐端着碗筷,眼睛瞪的老大,好奇的追问着。
老汉闻言,嘴角随即露出一丝满意的笑容。
“俺也不瞒你们,当时俺瞧见那只白鹿,心里就琢磨,这白鹿出现的地方,说不定藏着好东西。俺过江之后,就顺着鹿群活动的踪迹一路摸索,还真在一片隐蔽的山坳里,发现了一株四品叶的野山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