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认为,说郭春花是前融科创投公司洗货洗钱的骨干,“三人组”之一,显然缺少证据。
郭虎均提出自己的看法,说郭春花当时是公安分局的局长,并不是融科创投公司的职员,不可能直接参与公司洗货洗钱的不法行为。
如果说郭春花,是间接的涉及到了某次不法行为,那也只能说,是被犯罪嫌疑人所骗,被利用了。
郭虎均讲,他认为这种可能性最大,所以,他要求法院重审郭春花。
郭老爷又自圆其说,他讲,公职人员,特别是执法机关的领导,因为过失犯错,那也是要接受组织的惩罚的。
所以,郭虎均建议,对郭春花比较恰当的惩处,那就是降职调往他处…那边刚撤了一个宣传部部长,把郭春花放下去,最合适不过了,既体现了法律的尊严,又体现了组织对犯错同志的严谨态度。
这个算盘打得真溜,郭春花被逮之前,只是一个副处级干部,这到了下面,说是对她惩处,反倒还升为正处级干部了?
只不过是从省城跑到了地级市。
与会的人员,此时的重点,根本没抓到郭虎初所说的后面这半部分,而是对于郭春花,存不存在判错?
既然还要法院再审,那就等法院的结果,郭虎初既然提出来要法院重审,那就肯定有人会去向法院申诉。
不料,当天下午,法院就出了结果,说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实郭春花直接参与了融科创投公司的非法活动。
因此,判决郭春花为犯罪团伙“三人组”的骨干成员,不成立。
最后的判断结果是:郭春花在工作上存在一定疏忽,交由组织内部按组织纪律处理。
郭春花竟然被当庭释放了。
这让虹姨想破了脑袋也没想明白:为什么这么快?几乎神同步!
而且,组织处理意见,也很快出来了,在讨论的时候,冯大人没有反对,其他人保持沉默。
郭春花被调离省检察院,免去其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一职,调往本市担任市委宣传部部长。
这像是下地方上来镀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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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出乎张红梅的意料之外了,她本来,想要就此事,问一问虹姨与肖老爷,后来一想,事已至此,问也没什么意义。
张红梅思考了好一阵,终于是想明白了,这个,是自己在京都的家族,与人家争斗时,对方阵营里,给她张红梅塞了一颗棋子进来。
看来,以后是要小心点儿了。
其实,也难怪,新上任不太久的钱老爷,在明面上,不仅不与张红梅作对,还处处顺着张红梅,有点什么明面上的事情,就主动向张红梅请示。
这让上面的人看了,极不舒服。
所以,郭虎场新官上任,第一把火,就烧到钱建军,要他代表市政府写工作检讨,这还是这边近二三十年里的首例。
见钱建军还真的写了工作检讨,而不是跑到郭虎均那里,去苦苦哀求他,向他表表忠心,求郭虎均放过他,郭虎均很生气,马上就出第二招,将郭春花塞了进来。
钱建军又不是傻子,他之所以没去郭虎均那里哀求,是因为他知道,这种来自京都的世家子弟,自己与他又没得半点渊源,根本不可能会帮自己,自己去哀求,只会被郭虎均拿捏戏耍,为郭虎均做些不干不净的事,最后当一只羊。
那他还是按自己的原计划,准备不断的拉近与虹姨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