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棣听得直点头。
这招阴,但狠。
让倭国男人沉迷酒色、赌钱、攀比,一个个耗空身子;
让倭国女人嫁大明汉子,生出孩子,从小叫爹妈,学汉语,信孔孟。
用不着杀,几代人下来,这地儿就变成大明的后花园了。
“其实啊……”高鸿志慢悠悠说,“要一个民族消失,不光能用刀,还能用脑子。”
朱棣懵了:“啥意思?”
“文化吃人。”高鸿志说,“你看,咱们老祖宗的文化,传到周边,像春雨润物——可人家不领情。”
“后来啊,倭国改字,大寒冥国削字,交趾也自立门户。”
“对了,高句丽就是后世那个大寒冥国。”
他摇头:“咱们养了三只白眼狼。”
朱棣一怔:“啥?”
“你想想,高句丽当年见了大明,恨不得趴地上叫亲爹,礼数周全得不行。”
“送贡品,送女人,连文字都用咱的。”
“那时候,咱还当是好孩子。”
“现在看来……”高鸿志冷笑,“全是装的!等着将来反咬一口呢!”
朱棣拳头一下捏紧。
原来这帮孙子,早就埋了雷!
“那就别等了!”他一拍腿,“既然他们后世要反,咱们现在就把他们根刨了!”
高鸿志心里直乐。
这小舅子,真他妈对路!
他最想干的,就是这三个地方。
可现在人少,得一步步来。
真要现在冲过去强攻?
杀光男的?烧光房子?
那只会激起更大仇恨。
他要的,不是血,是“遗忘”。
男人,一律淘汰。
只有女人和咱大明汉子生的崽,才配叫“华夏人”。
别的民族,骨头里都带毒,只能靠血统置换。
先拿倭国练手,让他们自己帮着糟蹋自己人。
再干高句丽和交趾,彻底翻新。
当然,这事儿急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