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真比想象中野多了。
明初?呵,比后来那群穿长衫的假道学敞亮一万倍。
元朝时,女的能休夫,男的敢纳妾,连胡同口卖豆腐的娘子都能当街骂男人“你爹死得早,我改嫁关你屁事”!
唐风没断,元气未散。
谁敢管男女之间那点破事?碰一下手就砍?那不是官府,是地狱。
可到了朱熹那帮人嘴里,拉个手都算通奸,喘口气都算伤风败俗。
于是老百姓只能躲在被窝里偷看《西厢记》,偷偷写艳诗,就为了活着还能喘口气。
可明初不一样。
这里,人还是人。
女的能抡刀,男的能认输。
他今天这一招,不是炫技。
是告诉这群人——
你们,还可以活得像个人。
剑鞘虽轻,可压得住人心。
比刀,强一百倍。
高鸿志对这事儿吧,其实真没摸透,但心里也八九不离十了——不就是闹着玩儿嘛?毕竟熟得都快能穿一条裤子了。
徐妙玉脸一红,顺手推了郭夫人一把。
郭夫人可不买账,抄起那把大刀,“哐”地一跺脚,直挺挺站出来,眼睛死盯着高鸿志,手指头都戳到他鼻尖了,可愣是一句话不说。
为啥?很简单。
第一,你别以为我是女人,就敢小看我。
我真要较起真来,你这文官脑袋瓜子怕是扛不住我一刀!
第二,你是个读书人?呵,那更没用了!文官又咋了?我就偏拿刀跟你说理!
这下好了,两边都僵住,空气都凝了。
高鸿志心里直叫苦:我他妈就随口一呛,咋就真要动刀动枪了?压根儿没这打算啊!
可转念一想,又觉得……这事儿,躲不掉。
为啥?两条路摆那儿。
第一,郭夫人不是疯子,她是替郭家撑腰的。
她可以撒泼,但郭英不能。
一个唱红脸,一个扮白脸,戏都排好了。
第二,大明刚立国那会儿,谁家不挂刀?谁家没练过拳?老百姓为点鸡毛蒜皮的事儿,抡着菜刀就干起来了,街口都能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