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荀眼尖,看出秦之饴的反应不对劲,连忙上前拉了拉李威的衣袖,小声说:“你提这个干什么?你忘了?大嫂失忆了。”
李威这才反应过来,脸上闪过一丝懊恼,连忙补救似的朝秦之饴鞠了个躬:“大嫂,对不住对不住,我脑子笨,您别往心里去。”
秦之饴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还是温和地笑了笑,说了句“真没事”。
常荀瞪了李威一眼,李威讪讪地退到了一边。
就在这时,秦之饴感觉到有一道目光一直在看着她。
那目光不是恶意的,而是带着一种审视和不确定,像是在辨认什么。
她顺着那道目光看过去,只见一个二十五六岁的男子正站在圆桌的另一边,直直地盯着她看。
他穿着一身名牌,气质出众,五官长得很好看,眉眼间带着一股英气,但眼神里却有一种小心翼翼的试探。
秦之饴看着他的脸,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但又说不上来。
那个男子慢慢走了过来,每一步都走得很慢,像是在靠近一个不敢确认的答案。
走到秦之饴面前时,他才不确定地叫了一声:“小豆芽?”
秦之饴的瞳孔猛地一缩。
这个称呼,这个只有孤儿院的小伙伴才知道的称呼像一把钥匙,瞬间打开了她记忆深处的一扇门。
她失去了初三以后的记忆,但初三之前的事,她都记得。
她仔细辨认着面前这张脸,几番辨认之后,她的眼睛亮了起来,脱口而出:“小……小歌神?”
那个男人的眼睛一下子红了。
常荀在一旁看得一头雾水,但很快反应过来。
他笑着对秦之饴说:“大嫂,我还正准备给你介绍呢。这位是宋骁,是个孤儿,以前没名字。后来跟着老大混,也就跟着老大姓了,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宋骁,骁勇善战的骁。今天的饭局就是为了给他接风,他刚从国外回来。”
秦之饴轻笑着摇了摇头,看着宋骁的眼神里满是故人重逢的温暖:“他以前有名字,叫小歌神,是我们孤儿院里唱歌唱得最好的。”
宋骁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摆了摆手说:“哪里是什么唱得最好的,不过是喜欢唱而已,小时候大家闹着玩的。”
李威这时候凑了上来,抢着为秦之饴介绍,语气里带着对宋骁的佩服。
“大嫂,这哥们儿不光歌唱得好,人还能干着呢!别看他文化不高,孤城海外的生意可全都是他在打理,手底下管着好几百号高文凭的人呢!”
宋骁被夸得更不好意思,连忙摆手,谦虚地说:“小豆芽,你别听他们乱说,不是我能干,是老大抬举而已。没老大,我也混不到今天。老大对我有知遇之恩,我这辈子都还不完。”
罗湛见大家都站着,招呼道:“大家都别站着了,既然大嫂和宋骁都认识,那就不用介绍了。大家就坐下去边吃边说吧,边吃边聊。”
众人纷纷入座。
宋骁自然而然地邀请秦之饴坐到了他旁边,秦之饴也没拒绝,她确实有很多话想问他。
服务员开始上热菜,一道道精致的菜肴被端上桌,摆盘精美,香气扑鼻。
宋骁端起酒杯站起来,环顾了一圈在座的人,笑着说:“大家许久不见,今天难得聚在一起,都走一个!”
众人纷纷举杯,气氛一下子热闹起来。
秦之饴本不会喝酒,但见大家都在喝,连柯玲都爽快地干了一杯,她也不好例外,便端起面前的红酒杯,喝了一小口。
红酒入口有些涩,她微微皱了皱眉,但没说什么。
柯玲刚好转头看过来,就咋咋呼呼的吼起来:“诶,姐妹。我们可都干了,你怎么才喝一口?后面喝不喝无所谓,这第一杯可必须得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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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
秦之饴扫了一眼大家的杯子,确实都空了,只有她的还剩着,她只得又把杯里剩下的也喝了。
喝完酒,那涩涩的味道让她小脸都皱成了一堆。
宋骁注意到了她的表情,低声说:“小豆芽,你不会喝酒就别喝了,我让人给你换成果汁。”
秦之饴摇了摇头:“没事,这么多年没见你,今天高兴,就喝点。”
宋骁看了她一眼,没再劝,但转头吩咐服务员给秦之饴倒了一杯温水放在她手边。
这个小细节让秦之饴心里一暖。
小时候在孤儿院,小歌神像大哥哥一样,总是默默地照顾着院里其他比他小的孩子。
那时候他十二三来岁,她七八岁,每次吃饭他都会把自己碗里的肉夹给她,说自己不爱吃肉。
其实她后来才知道,他哪里是不爱吃,是舍不得吃。
儿时的玩伴相见,总有说不完的话。
秦之饴也没了刚开始的拘束,她侧过身看着宋骁,眼里带着关切:“小歌神,你离开孤儿院后过得怎么样?”
宋骁放下酒杯,靠在椅背上,目光微微放远,像是在回忆过往。
“读完初三,没考上高中,就不读了。”他笑了笑,语气很平淡,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
“离开孤儿院后进了社会,什么活都干过。工地搬过砖,饭店洗过碗,发过传单,当过保安。后来就混成了一个小混混,跟着老大他们混到了一起。”
他说到“小混混”三个字的时候,自嘲地笑了笑。
“那时候什么都不懂,就知道跟着老大打架、抢地盘,整日浑浑噩噩的。但老大跟别人不一样,他从来不让我们碰那些不该碰的东西,也不让我们欺负老百姓。他说混黑道也得有底线,得讲个道义。”
宋骁的眼里多了一丝敬意,“后来老大在黑道打出一片天下,我们就跟着沾光。我读书时什么成绩都不好,唯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