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手黑不能跟欧皇比

泛着些微黄的草地,上面蹦跶着很多的兔子,偶尔可见狩猎的独狼,以及吃草的鹿群。

看到鹿群,傅归晚口腔自动分泌口水,她想到了鹿血草炖鹿排的美妙滋味。

太香了!太好吃了!

天天吃她都不会腻!

立即召唤风刃攻击,她也边往鹿群靠近。

六道龙卷风把鹿群团团围住,展开猎杀,远处捕猎兔子的野狼一个没忍住,也凑了过来,想分一杯羹。

傅归晚哪会让野狼得逞,冲过去挥剑,一剑下去,野狼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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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挠挠头,踢了踢死翘翘的野狼,呢喃:“不对啊,这就杀死了?”

她拿剑戳了下野狼,下一秒,野狼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缩小,只剩一层皮毛。

傅归晚瞪大眼,仔细看着自己手上的剑,“小宝贝,你吃了这头狼?”

长剑发出愉悦的嗡鸣声,像是在叫唤着还没吃饱。

傅归晚仔细端详了一会手上的剑,没发现有什么变化后,继续干活。

鹿群已被风刃干掉,她统统收起,然后继续往有怪的地方跑。

一靠近,周围的怪,双眼变得通红,疯狂朝她冲来。

傅归晚暗道省事,手中的利剑毫不客气。

这下她是看清楚了,她手上的剑在杀怪时,就在吸食对方的血液。

怪死,伤口基本都不流血的。

实验了很多次,傅归晚也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她的长剑需要进食,目前看来,血肉是它的食物。

杀掉的怪,身体是会保留的,但不能补刀确认死亡,只要补刀,死掉的怪就会被长剑吸食掉血肉,只剩下一张毛皮。

用铲子这些农具拍呢,尸体会自动消散。

至于掉落物品什么的,暂时没有。

一方面是她爆率低,另一方面,则是爆出的东西,基本不是毛皮就是肉。

这点她也找小玉米对比过,同样都是兔子,小玉米杀,就是完整的扒皮兔子外加兔皮,或是兔肉加兔皮,外加别的东西。

如卷轴,药剂,甚至菜谱。

而她,肉和兔皮,这两者还是要自己分割的,要不打死再一锄头下去,可能皮毛都不给。

差别之大,傅归晚心如绞痛!

只能劝慰自己,手黑不能跟欧皇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