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

手里的狼毫瞬间断成两截。

朝歌。

呵。

真行啊。

一朵泥坑里拔出来的黑莲,竟真踩着云梯蹿上去了。

他扯了扯嘴角,笑得比霜还凉。

将军府,校场,秦妄正抡着银枪练劈刺。

听到禀报,他猛地收势,枪尖“铮”一声扎进青砖缝里。

“什么?郡主?!”

“千真万确!”

亲兵弓着腰,小声补了一句。

“全城都在传,说朝歌姑娘献了救命方子,圣上龙颜大悦,直接封她和乐郡主。”

秦妄站那儿,半晌没动,突然仰天大笑起来。

“妙!太妙了!”

他眼睛亮得吓人,里头翻着浪。

“不,该叫和乐郡主了!”

这小丫头,骨头是硬的,脑子是活的,胆子是铁打的。

从安王府里一个连名字都不配写的试房丫鬟,一跃变成满朝文武得拱手作揖的郡主。

这份巧劲儿,这份稳准狠的路数……

还真就是他秦妄看中的人。

“去,悄悄盯紧她,别露马脚。”

“得嘞!”

成亲前,他得送她份够分量的见面礼。

念头刚落,他舌尖一顶腮帮,抓起长枪,胳膊一抡,枪影翻飞如龙卷风。

第二天清早,安王府后门的青砖地面还泛着潮。

一辆骡车从门内溜了出来,慢悠悠晃向城外。

车厢里,朝歌穿件月白裙,脸上罩着层细纱,只露出一双清亮的眼睛。

车停在一户不起眼的小院门口。

她跳下车,伸手推开门。

院里,郑辞和云梨早就候着了。

“姐姐!”

云梨撒腿就扑过来,一把攥住她手腕,眼眶都红了。

“我听说你封郡主了,心差点跳出来!真怕你在宫里出事!”

朝歌拍拍她手背,笑得温软。

“我好好的。倒是你们俩,这几日熬瘦了。夜里都没合眼吧?”

郑辞快步上前,嗓子压得极低。

“姑娘,城里药铺疯涨,黄连都卖到三两银子一两了。咱们按你说的,只提两成价,货已经出了一半。”

朝歌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