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路成在团部埋头干了一下午,肩膀僵得直不起来。

推开家门闻见饭菜香,本该美滋滋,可心里反倒有点发毛。

他怕啊,怕慕锦云天天吃别人做的饭,吃顺嘴了,回头嫌弃他手艺差。

一想到这,胸口就泛起一股子酸味。

俩人是刚领证没多久,日子过得蜜里调油。

可架不住事实摆在眼前。

慕锦云白天几乎整天泡在女同学堆里。

沈路成越琢磨越觉得不对劲,寻思着,真得抽个空,带上媳妇去齐城转转。

看场电影,溜达溜达动物园,好好腻歪几天。

只可惜现在根本腾不出身。

眼下啊,小媳妇还得跟这群姐妹们混好久。

直到第一筷子带鱼送进嘴里,酥软入味,但酱汁略咸,火候也欠点意思。

他心头顿时松了口气。

还行,郑金玲这厨艺,比他差一截。

脑子也活泛了,顺势问起郑村长的身体怎么样。

郑金玲眨眨眼,总觉得沈团长看她的眼神怪怪的。

她迟疑了一下,又偷偷瞄了一眼。

嗯……

应该眼花了。

堂堂沈团长,板正得很,哪会那样?

不过,他给慕锦云夹菜的手也太勤快了吧?

人家碗里都快堆成小山了,再夹都盛不下啦!

转念一想,嗐,新婚夫妻嘛,甜甜蜜蜜的,不稀奇。

郑金玲手里的筷子顿了顿,忍不住想起那个跑了的前男友。

要是那人没撂挑子走人,她俩说不定早扯证了,娃都有可能抱上喽。

唉……

呸!

打住!

狗男人,提他干什么?

浪费唾沫星子!

她舌尖顶了顶后槽牙,把那股泛上来的苦味压下去。

眼下最要紧的是咬紧牙关读书,将来考个好大学。

哪怕不奔着当大人物去,至少也要像慕锦云今天救她爸那样,遇事不慌、脑子清楚。

她这么一琢磨,心里对慕锦云又添了点佩服劲儿,转头就往她碗里堆了两块带鱼。

沈路成一瞅,眼珠子差点瞪圆。

这女人怎么还主动给媳妇夹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