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正在不断地流逝,直到十多秒钟过去,金家叔侄二人才回过神来,只是那震撼的神情,依旧停留在二人脸上,久久不能散去。
金宇先是深深看了一眼面前的稿子,随后才朝着钟思远重重地点了点头。
“行,既然你这么说,那我这做大伯的肯定会尽全力帮助你,只是未来两天的稿子已经定了下来,你这篇稿子最早也要周五才能见报,没问题吧?”
“没问题的,大伯,拜托您了!”
说着,钟思远先是到了满满一杯酒,接着一饮而尽,随后又朝着对方深深地鞠了一躬。
金宇见状连忙起身将他扶助,并开口道:
“你看你这孩子,这么做是干什么,真是的……”
事情已经敲定,接下来几人就开始聊起了天,随着几杯酒再次下肚,饭桌上的气氛也重新变得活跃。
钟思远瞅准时机,从包里掏出了下午买好的钢笔,朝两人递了过去。
“大伯、博文哥,咱们初次见面,我这里准备了点见面礼,只是不知道二位喜欢什么,但是想到咱们在省日报工作,平常都是在和文字打交道,所以就给二位准备了支钢笔,希望二位不要嫌弃!”
金宇接过盒子一看,顿时就明白了这是万宝龙的钢笔,而自己侄子的那一支虽然不是万宝龙的,但也是派克。
这种礼品,如果是送给老板什么的,他们可能只觉得是一支笔罢了,但送给金家叔侄这种文化人,那就真的是送到心坎上去了。
做文字工作的人,不论是编辑还是写手,亦或者老师、教授,也不管是跟风还是喜欢,他们对钢笔都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欢。
这万宝龙可以说是世界上顶级的钢笔品牌,只要是对这方面稍微有些了解的人都知道其价值,金宇自然也不例外。
他有位叫老许的同事有一支犀飞利的钢笔,平时没事就会拿出来炫耀一番,他看得是分外眼红。
所以他早就想要一支好的钢笔了,只是他一直都不舍得买。
原因无他,只因太贵!
倒不是说他买不起,只是在衡量性价比之后他觉得不太划算罢了。
现在,却有人要送自己万宝龙的钢笔,这让他心里十分渴望,恨不得当场就收下。
可自诩文人的他想了想觉得不合适,于是开口道:
“思远,这礼物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说着,金宇合上那精美的盒子递了回去,只是那双眼睛却没有离开过分毫。
没办法,他太喜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