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姐,《千字文》我已经学到‘具膳餐饭,适口充肠。饱饫烹宰,饥厌糟糠’了,三姐比我差了好大一截呢。”禾丰大着胆子邀功,小手还拍了拍胸口。
那里珍藏着二姐给他手抄的书籍。这段时间,禾田坚持每天都教他几个字,并手把手教他笔画。遵照禾田教授的方法,禾丰充分利用碎片化时间,认字、温习,拿小棍儿写字,熟练笔顺。他也知道自己起步晚,所以学习上格外刻苦。
禾田摸摸他的发揪,不吝称赞:“很不错哦!千字文一共有一千个字,你现在至少也认识了五六百字,等到都认全了,就能流畅地阅读任何书籍了。二姐会努力赚钱,给你买很多有用的书,让你成为一个精神富足的时代好少年。”
受到表扬,禾丰激动得小脸通红,使劲地点头:“我知道了,谢谢二姐!”
禾田趁热打铁:“不过,你可不能偷偷地一个人进步。最近我会很忙,你可要帮着二姐,用心督促你三姐,还有咱爹咱娘学习。不许他们说什么读书无用的蠢话,哪怕一天只认得一个字,三天认得一个字呢,聚沙成塔、集腋成裘,水滴石穿。这一天天的收获累积起来,用不多久,一两年就能变成书香门第。到那时,尽管可能我们依然会很穷,但是,没有人敢小瞧咱们。就凭认得这几个字,咱们进城做活路,都要比大字不识一个的受欢迎,明白吗?”
“放心吧,你爹我不至于连这个道理都不懂。不信你问问丰哥儿,我有没有偷懒?”禾老三幼稚起来,比小儿子大不了几岁。
对此,常氏表现得比较傲气。跟着闺女认字的好处,她是既得利益者,也是感受最深刻的。
在家做闺女的时候,零星认得几个字,说真的,虽然她也常说读书好处,但也流于表面。嫁人后,丈夫是个不受宠的,也没认真上过学堂,认得残缺不全的几个字,也是秀才公公禾老爷子不甚用心教的,这些年下来,忘得也差不离了。分家后,自己的小家一直过得紧紧巴巴,在此前提下,吃顿肉都是奢侈,哪还有能力送孩子读书,给先生交束修?
一切的转机始于禾田的回归。这孩子的心很大,装的东西很多,且多而不乱,从吃喝拉撒,到弟妹教育,从生意赚钱,到种地丰产,全都在她心里,每一样都安排得井井有条。
很多时候常氏会觉得,面对的不是自己的亲闺女,而是要求严格、随时可能打手板的私塾先生。可以不用费自己的脑子,但是,一定要听指令。闺女要求他们做爹娘的要跟着进步,认字读书开眼界,会打算盘能算账。常氏没觉得这要求离谱,事实随时都在证明,听闺女的,有好日子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