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选马

云千重 山青骨 1257 字 2天前

诸葛和从包袱里掏出一瓶好酒,瓷白瓶子他最熟悉,唯有冬梅。

表妹可真舍得。

“雀青姑娘,公主的嫁妆也有这个吗?”

雀青整理好余下的包袱,便整个抱在怀里。

“公主说,一切照旧。”

大燕如此,北地如此,公主就是公主。

“好酒…”

诸葛和捏着红布木塞,爱不释手抚摸瓶身。冬梅算不上名贵,却没有几人乐意做,用烧酒烧梅花酿的酒带着苦味,喝一口便不会忘。

包袱里还有两把小刀,金丝缠着刀把。

万俟戈拿起小刀,对着野兔的腿两侧划了几刀,“表妹,看我露一手。”

噗。

盖子打开,苦味咕嘟咕嘟倒在生兔肉上,水莹莹的。

火舌贪婪的分走了一半酒水,吐出更多热气,这块肉甚至比越重云手里的熟得更早,卷边翘起的外皮,用刀子一划便轻松卸下肉块,木盘子里满满堆成小山。

越重云徒手撕下一块,咬在嘴里更香,只一个劲的点头。直到肉块全部吞咽入喉,她瞬时吐出一口气,“诸葛和,手艺不错。”

阿婆最高兴,弯刀擦了又擦才舍得切下点肉片,用拇指粗细的木枝穿透而过,火上左转一圈右转一圈,四周的边就翘了起来。

“在海上,我们用油浸泡肉,一根粗绳将肉片串在一起风干。”

人要吃肉,风就吃掉了腥味。

风吹着火堆左右摇摆,又一口气吹大,让火烧的更旺。

越重云转动手中刀把,这块肉,熟了。她反抓着刀把递给万俟燕,肉块变得更轻,红红一团贴着刀。

“燕,吃好。”

刀尖一亮,映照出一双眼。

饥饿。

万俟燕抓起肉,大口大口的咬,咸香四溢。手指裹着油,又滑到刀把上,她咬着撕着,实在是满足。

“也有阿婆的功劳,兔子可是阿婆打的。”

阿婆嚼着肉片,点点头,又咬下一片。

一个两个还是太年轻,好好吃肉才是。

“大王也爱吃肉。”

越重云双手抱起盐罐,举到阿婆手边,罐身还微微倾斜。

沙沙。

盐薄薄撒在上面,阿婆摆摆手,“老了。”

呼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