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了黑毛,熊掌原本的肤色显露出来,陆盛泽将干净的熊掌泡在了准备好的料水里。

温水泡着各种大料,能够去除熊掌的臊味。

熊掌厚实,想要做熟需要时间,陆盛泽在土灶中加柴火,等了整整一个多小时,用筷子戳了戳熊掌,轻轻一插,没入熊掌肉,这是做好了。

挑起来凑在灯火旁看了一眼,肉颤颤巍巍的,看上去软嫩弹滑,没有了臊味,真不错。

熊掌是主菜,陆盛泽还另外准备了三个菜,前段时间,姜昕媛弄熏肉的时候,顺便腌了酱菜,直接挑出来作为凉菜。鸡蛋还剩下四个,直接摊了一个鸡蛋饼。

之前留下的一点野猪肉,这次也做了焯水后用辣椒段和小根蒜作配料,炒了一碗。

两荤两素端上桌,陆盛泽招呼他们吃饭。

这桌子人,都是第一次吃熊肉,看着桌子正中间的熊掌,都有些不知道怎么下口。

陆盛泽干脆取了刀,割了肉条,一人分了一条。

熊掌中肥肉多,一口下去,油香味满口都是。

“好吃,怪不得以前那些达官贵人们好这口。”

对于缺油水的人来说,这油香味堪称人间极品。

偏巧,在座的都是缺油水的人,再加上陆盛泽处理的很好,没有臊味,所以味道确实很好。

吃着饭,喝着小酒,顺便聊了起来。

陆盛泽问道:“建军,你看上了那张熊皮,是打算做什么?”

陈建军喝了酒,黑黄的脸上隐约有些红晕。

“给我未来媳妇儿当彩礼。”

“你说媳妇儿了?”

陈超英最先开口。

陈建军家里有个当大队长的爹,自己也是个勤快能干的。

在村里,他算得上是最值钱的男人。

按理说,陈建军这个年纪,应该已经有孩子了,但是偏偏陈建军还没有结婚。

村里有些人都开始猜测他有什么隐疾,所以不结婚。

再加上他经常往外地跑,一出去就是十天半个月,见不到人影。

村里人都觉得他是本地看不好,去外地看病了。

这次突然说结婚,让陈超英很惊讶。

“嗯,有人给介绍的,女方家条件不错,我家里拿不出什么让人家看得过眼的东西。刚好这熊皮是个稀罕货,我拿去当彩礼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