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卫队同僚,那么另一个人就绝不会是职业杀手,但是倒也符合是熟人,可说不通的地方便是杀人的方法。
同样都是上过战场的士兵,若是起了内讧,那么相互拼杀是最有可能的,就算不是这样,另一个人想要暗算,那也不会用到毒药。
虽然现在并不确定这个毒药是不是此人致死的原因,但是就他那个身份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况且也没有渠道去买。
若是幼时玩伴,倒是能够符合熟人以及身份不同这两个条件,可是此种可能说不通的地方便是在死者这一方。
他既然是士兵,又奉着某个人的命令悄悄进入永逸郡,那就说明他拿到的是是一个不可以和任何人说的任务,如此他又怎会随便向一个多年不见的玩伴随意透露自己的住处?
所以,无论是哪一种,都有一处不符合逻辑。
最后,若两人相识,但是并不是在来的途中碰见的,而是在永逸郡中。
那么此人就很有可能住在附近,若是在刚进到这里遇见,按照之前的分析,此人也不会将自己的住处轻易告知于他人。
那么,最有可能的就是他在租完这间屋子后因为什么原因出去了,在这附近碰见的熟人。
而且还是他正好从这个门出来之后就碰到了那个所谓的熟人,死者辩无可辩才只好承认了住在这里。
可是,这种情况是一个非常偶然的事件,在这种偶发下,那么凶手杀人的动机就是临时形成的。
那么逻辑不通的地方就又出来了,这个士兵大概率从没到过永逸郡,那么他幼时的玩伴来到永逸郡的可能性也很低。
而且若是临时起意,那边就只有这七天。
可根据水缸中的水来判断,时间又可以缩短到一天半内。
到底是什么矛盾能在毫无来由的前提下变得如此激烈?
况且,此人衣着虽然好一些,但跟富户的穿着比不了。
图财的话便有些勉强了。
那么临时起意,这种可能性就变得很低。
索性,就认为死者的幼年玩伴就是在死者进入行伍之后才来到这里的,那么另一个问题就出现了。
根据澄国的律法,男子在年满十五岁后才能够进入各地的卫队,而且卫队的人在征兵时也不可以征用十五岁以下的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