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时起,他堂哥便消失了。
他第一次发觉不对劲,是在三日后,他与同僚攀谈时才发现,就是在他哥哥不见的那个地方,周围的商铺全部都换了一批人。
所以那些人根本不知道这地方原来有商铺。
“这些年,下官便一直寻找着那些搬走的店铺老板的下落,直至一个月前,下官终于找到了。”
一月前,郑锦山受段易明调遣,前去赵玉兵之前所在的延平郡寻一个知晓当地风土人情又能够模仿笔迹的一个师傅。
路上他便遇到了一家之前他常去的合香酒馆家的夫妇。
一番攀谈下来,他得知,他们店铺当时是被强制的转卖给了别人,他们拿了钱又在这里开了一家。
当时郑锦山没能及时发现,是因为店面都没有换,只是换了里面的人,他便以为是老板家的亲戚来看店。
“是那家酒馆的夫妇向你说明了当时的发生的情况?”
“没错。”
“证人可带来?”
“来了。”
“宣证人合香酒馆夫妇到堂!”
随后,堂内便来了两位穿着粗布麻衣的一对中年夫妇,刚看到公堂之上的李大廉,便直接跪倒在地,呈上了一份凭证。
李大廉仔细一看,确实是盖有平准署的盖章,店铺租期的变更也在上面标注了出来。
平准署是隶属于治粟内史署的一个监管贸易,维稳物价的机构。
“大人,这便是草民夫妇当年在柳桃街经营酒馆的凭证。”
这份物证是为了向李大廉证明,他们接下来的话并无虚言。
“好,你等且说说当年的事。”
“回大人,五年前那天,草民是被一阵吵闹声惊得走出了自家店铺,便看到段大人的千金在一家茶馆又砸又打。”
“当时,我们谁都不敢说话,都知道这段大人的千金向来蛮横。”酒馆老板回忆
“是的,是的,我们本想等第二天去劝劝那人,那人年岁也不大,想来是没受过气的。”老板娘接过话头
“可就在第二天,那人就不见了,就连店里的伙计都不见了,我们都还纳闷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