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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有那无法回避的物证:金属碎片Θ-07,及其上刻印的逆时针螺旋符号。FBI-APB证实,该符号与全球其他17起互不关联的异常事件中发现的符号在几何比例上完全一致。这强烈暗示,Site-Θ并非孤立的怪事,而是某种更庞大、更难以理解的现象的局部表现。我们是在用处理邻里纠纷或街头犯罪的法律工具,去应对一个可能涉及非人类智能或宇宙性异常的事件。这无异于用渔网测量辐射。
四、司法的谦抑与更高法则
本席并非主张暴力与相食应受推崇,或道德在此失效。恰恰相反,本席认为,面对如此超越常规的事件,司法应当表现出应有的谦抑。承认法律在某些边界上的无能为力,并非司法的失败,而是对其本质与局限性的清醒认知。法律是人类理性的造物,用于管理人类的事务。当事件的核心触及“非人”或“超常”领域时,盲目地强行适用人定法,可能比悬置判决更为危险——它制造了一种虚假的掌控感,掩盖了我们面对未知时的真正无知。
有一种观点认为,存在一种高于人定法的“自然法”,它植根于宇宙秩序或神圣意志。在Site-Θ的案例中,我们或许遭遇了某种扭曲的、恶意的“自然”,其法则与我们熟知的自然法则截然不同。在那种法则支配的空间里,人类的法律如同在真空中试图传播声音——缺乏介质,无从生效。
因此,本席的结论是:特别法庭缺乏审理此案的实质管辖权。因为管辖权预设了对行为发生地的法律主权,而Site-Θ洞穴内部,在本案发生时,已不属于任何人类法律主权能够有效主张或理解的领域。被告们的行为发生在法律的“真空地带”或“异度空间”。他们返回我们的世界,带来了那个空间的创伤与谜团,但他们的行为本身,应被视为在那个异常法则下的产物,而非我们文明社会的罪行。
五、处置建议
基于以上理由,本席主张:
特别法庭应裁定自身对此案无实质管辖权,驳回起诉。
四名幸存者不应被送入监狱,而应移交联邦异常现象研究局(FAPRA)或其他具备相应科学、医学与心理资质的机构,进行无限期的隔离研究、治疗与观察。他们既是那个未知领域的幸存者,也是其影响载体与信息源头。
国会与相关国际机构应立即启动立法程序,研究与“阈限空间”相关的法律、伦理与管辖权问题,为未来可能无法避免的类似事件做好准备。
我们站在已知世界的边缘,试图审判一起发生在未知深渊中的事件。在将被告定罪之前,我们必须确信,我们握有丈量深渊的尺子。本席认为,我们没有。我们有的,只是从深渊边缘捡回的几片残骸,和幸存者眼中无法言说的恐怖。这不足以支撑一项谋杀罪的判决,却足以警示我们:法律的疆域之外,仍有广袤而诡异的黑暗。我们的责任或许是点亮灯火,研究黑暗,而非将黑暗中的影子强行拖入灯火下,用我们为光明世界制定的律条予以审判。
詹姆斯·霍桑
美国联邦巡回法院(资深)法官
特别法庭任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