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案子?”
马小玲脱口而出,指尖下意识掐进掌心。
能被林安称作“棘手”的,八成是冲天煞气的灵异大案。连他都皱眉的事,绝非寻常小事。
“其实你早打过照面——当年雇你去扶桑的那位山本龙一,大老板。”
“山本龙一!”
马小玲瞳孔骤缩,呼吸一滞,整个人像被钉在原地,嘴唇微微发颤。
“没错。他本名山本一夫。六十年前,假扮商队混进内陆盗墓,不料撞上僵尸王将臣。一口咬下去,当场尸变,连夜逃回扶桑。”
“那……况天佑呢?”
马小玲嗓音发紧,心头猛地一沉,忽然想起那个沉默又固执的男人。
“当年带队围捕山本一夫的保安队队长。同样遭将臣所噬,死后蛰伏多年,直到在扶桑遇见我,才被我拉回阳世。”
“拉回阳世?什么意思?”
马小玲喉头滚动,嗓子干得发疼。震惊已堆满眼底,几乎要溢出来。
“字面意思——褪尽尸气,重归人躯。如今他力气比常人强些,寿命长些,其余和普通人毫无二致。”
……
马小玲怔住,半晌没眨一下眼。
僵尸还能变回活人?
她从小听姑婆马丹娜讲过:人若刚被咬,及时拔毒,尚有一线生机;可一旦尸毒入心、彻底僵化,便是铁板钉钉的死局,再无回头路。
虽从未亲眼见过僵尸,但这条铁律早已刻进骨子里。可眼下,林安却说,他亲手把一个活了六十多年的僵尸,从尸骸里硬生生拽回了人间。
荒谬得让人头皮发麻!
林安看她脸色发白,不紧不慢补了一句:
“将臣不一样。他是盘古初开时凝出的第一具尸身,属‘盘古僵尸’,血脉至纯至烈。被他咬过的人,虽成僵尸,却不惧日光,不老不死,力拔山兮,还能觉醒异能,寻常符咒、法器近不了身——连道术都难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