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明白了!”
那四十名身着皮甲的飞天营士兵齐声怒吼,吼声中没有畏惧,只有被压抑到极致的疯狂。
陈默看着台下那四十张年轻的面孔,心里五味杂陈。
这些人,都是他从全军各卫中精挑细选出来的勇士。不但要胆气过人,还得头脑灵活,体重不能太重,还不能怕高。
每一个,都是宝贝。
可现在,他要亲手把这些宝贝,送上一条几乎没有回头路的航程。
“弟兄们。”陈默的声音缓和了下来,不再是刚才那般声色俱厉,“我知道,你们是爹娘的心头肉,是妻儿的顶梁柱。”
他走下高台,来到士兵们面前,挨个拍了拍他们的肩膀。
“说不怕,那是假的。老子也怕。这玩意儿飞上天,万一风向不对,吹到哪儿去,谁也说不准。万一被建奴的火箭射中了,那就是一个大火球,连个全尸都留不下。”
他的话很实在,没有半点虚假的鼓动,反而让这些士兵紧绷的神经稍微松弛了一些。
“但是,有些事,总得有人去做。”
陈默走到一个最年轻的士兵面前,这小伙子叫钱二狗,才十八岁,脸上还带着点稚气。
“二狗,怕不怕?”陈默问。
钱二狗挺直了胸膛,大声道:“回将军!怕!但俺更想给俺爹娘挣个诰命回来!”
陈默笑了,用力捶了一下他的胸口:“好小子!有出息!”
他又看向另一个人,那是个三十多岁的老兵,叫李大山,沉默寡言,是这群人里最稳重的一个。
“大山,你呢?”
李大山咧开嘴,露出一口黄牙:“将军,俺婆娘给俺生了三个小子,这趟回去,赏钱够他们在村里盖三间大房了。值。”
对于这些底层的士兵来说,光宗耀祖、封妻荫子,就是最实在的动力。
陈默敛了敛神,声音变得异常郑重。
“出发前,还有最后一件事。”
他转身一挥手,亲兵立刻抬上来几十个大碗和几坛烈酒。
“干了这碗酒!到了天上,杀个痛快!要是真回不来了,到了阎王爷那儿,也得挺着胸膛告诉他,老子是大明的飞天营,是把建奴吓破了胆的英雄!”
“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