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常规操作,本就是通过极具挑衅性和陷阱性的言语,不断刺激、激怒商家,尤其是在上门“沟通”时,将环境、人数、言语压迫感拉到最满。
很多小商家老板,本身可能就背负着经营压力,法律意识淡薄,情绪容易失控。一旦被他们成功激怒,动了手——哪怕只是推搡一下,拍掉手机,或者像刚才吕一那样持刀威胁——那就正中下怀。
动手的瞬间,就是他们“胜利”的开始。视频会完整记录下“受害”过程(当然,会精心剪辑掉他们挑衅的部分),然后他们就会报警,验伤(哪怕只是轻微伤或者根本没伤),一口咬定对方“暴力侵害”、“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警方介入后,事情的性质就变了。对于很多商家来说,留下案底、行政拘留甚至刑事责任,是远比赔钱更可怕的后果。
这时候,他们的“法律顾问”(往往是熟悉套路、善于钻营的律师)就会出面,私下“沟通”。核心意思就是:我们可以出具谅解书,前提是……你们得表示表示。
这个“表示”的金额,往往远超过商品本身“假一赔三”的数额,几万、十几万甚至更多,视商家的经济状况、事情闹大的程度以及他们想要的结果而定。
这本质上,就是一种披着“维权”外衣的敲诈勒索,与那些守在路边专门拍违章停车、然后上前纠缠索要“封口费”的人,并无本质区别。
都是利用规则的模糊地带和他人的恐惧心理,将“挨打”或“取证”本身,变成了一门生意。他们挣的,就是这份“风险钱”和“信息差”的钱。
眼镜男脑中飞快地闪过这些念头,迅速权衡利弊。虽然刘健没受伤,少了“伤情鉴定”这个硬筹码,但“持刀直刺面门”的行为本身已经足够恶劣,视频拍到了,刀还扎在门上,抵赖不掉。操作好了,依然能施加巨大压力。
他迅速收敛了眼中那过于外露的精光,干咳了两声,清了清嗓子,用一种混合着惊恐(伪装)、愤怒和“正义凛然”的语气,对着身后还在发愣的同伴,尤其是那个拿着手机的,大声说道:
“还愣着干什么?!快!快报警!打110!光天化日之下,持刀行凶!杀人未遂!快!把视频保存好!这都是证据!”他的声音在空旷的楼道里回荡,刻意强调了“持刀行凶”和“杀人未遂”这两个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