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我认为,即便吕一可能存在口头上的不当言行,这也绝非本案发生的主因,更不是对方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的合理借口。”
他提高了些许音量,目光扫过两位警官:
“如果你们仔细调阅并分析店内的监控录像,就会发现两个关键细节:
第一,在对方持械逼近、领头者出言威胁的初期,吕一的第一反应是身体后撤,试图躲避,表现出不愿与对方发生直接冲突的意图,并试图寻找离开现场的途径。
第二,在对方明确表示要动手,并挥舞凶器时,吕一的第一反应同样是试图后退,寻求空间,而非主动迎上去进一步激化矛盾。”
他顿了顿,给了警察消化信息的时间,然后抛出了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正当防卫的前提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判断防卫是否过当,应综合考量侵害的强度、紧迫程度和防卫手段的必要性。在本案中,对方多人持械、主动寻衅、堵塞通道,侵害的强度、危险性和紧迫性都是极高的。
吕一虽有不当言辞,但其后续行为表现出明确的回避冲突意愿,是侵害行为的被动承受方。因此,我认为,吕一在本案中,对于不法侵害的升级,并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过错。”
他不仅分析了行为,还引用了法条,将吕一的个案行为提升到了法律原则层面进行阐释。
接下来,周律师展现了他更为惊人的专业素养。他仿佛一位亲临现场的战术分析师,开始对冲突爆发后,现场主要人员的每一个关键行为进行拆解和法律定性分析。
他首先提到了那个用酒瓶击倒领头壮汉的死士:
“关于那位首先使用酒瓶的先生,他的行为需要放在特定情境下看待。
监控视频应该可以清晰显示,当时对方领头者已经挥舞棒球棍,冲向并试图攻击坐在原位的林风先生,侵害行为已经发生且极具紧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