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4章 兵士的自我认同

朝廷要对所有卫所动手的大方向,是早就定下来的。

但具体细则,其实一直都有在商量。

对内地卫所的裁撤,于谦已经在进行中了。

而边地卫所,尚未开始行动。

毕竟稍有变动,便关乎数百万军民的生计,更关系到北方防线的稳固,不得不慎重。

这不,政策已经讨论了三个月,至今尚未完全定下。

柯潜点头道:“具体细节还不能透露,但大体方向确是如此。只有先改变大众对兵士的看法,日后招兵之时,才不至于只招些地痞流氓入军。”

在百姓眼中,军户世代束缚于卫所,形同佃农奴仆,困苦不堪。

而若是主动投军,除非走投无路之辈,便是惹是生非之徒。

长此以往,从军便成了走投无路之选,甚至是件羞于启齿的事。

若天下人皆视兵卒为贱业,良家子岂肯自毁前程,投身行伍?

届时朝廷募兵,所能招来的,自然多是些在市井间无处容身,甚至意图倚仗兵卒身份,横行乡里的无赖之徒。

此等兵员,毫无荣誉感与责任感,如何能指望他们保家卫国?

怕是未遇敌寇,先祸害百姓了,战力更是无从谈起。

历史上便是如此,尤其是明朝末期,所谓军队,基本跟土匪别无二致。

唯一的区别是,土匪抢劫犯法,军队却是合法抢劫。

故,军队抢劫时,能抢得更细,更狠。

所谓“匪过如梳,兵过如篦”,正是这个道理。

将官打仗,全凭自己手下家丁,而普通兵士,则纯属炮灰。

他们最大的作用,不过是消耗敌方的箭矢、弹丸与体力。

因此,欲行募兵之制,必先正“兵”之名分。

须使天下人明白:兵者,乃护卫家国、抵御外侮之干城,非贱役,更非凶徒。

他们与农夫、工匠、士子一样,皆是国之根基,靠本事吃饭,凭血汗立身,理应受到世人尊敬。

唯有将此观念深入人心,使从军报国成为一件光荣之事,方能吸引那等知荣辱、晓大义、身家清白的良家子弟踊跃投军。

对于柯潜言论,马文升自是十分赞同的,“譬如云中府便是此例,王兄组建的府兵,虽只有两千战兵。其战力,却是远超以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