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啧啧,别谦虚了。对我而言,您就是货真价实的大金主!这条金大腿,我可要抱紧了!”
林牧之矜持地笑了笑,小口抿着威士忌,然后很自然地询问起共振俱乐部诸位的近况。我一一汇报完,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很随意地提了一句:“这些人里,我现在还保持联系的,就只有肖景明了。”他扫我一眼,难得带上了几分犹豫:“你……就不好奇他这些年,过得怎么样吗?”
肖景明,一个很久没有被我念出来,却始终在我心底徘徊的名字。我下意识地垂下眼睑,盯着杯中琥珀色的液体,借以整理纷乱的思绪。就在我不知如何回应时,林牧之已经自顾自地说了下去:“他啊,和崔怡静结婚了,刚结没多久。现在过得挺不错的,开了几家连锁超市,生意做得风生水起。明明可以当个甩手掌柜,偏偏事必躬亲。除了忙生意,他每年差不多有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在满世界旅行,这种生活,还真是让我有点羡慕。” 他说着,像是忽然想起什么,“对了,我媳妇儿就是崔怡静给介绍的。我们打算年底在国内办场婚礼,到时候,你可一定要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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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安静地听着,心里预想的那些尖锐的刺痛和铺天盖地的酸楚,并没有出现。时间和空间,像最有效的解药,将那些浓烈到化不开的情绪抚平,我甚至有一丝尘埃落定的释然。
晚上回到家,鬼使神差地,我打开了几乎已经被遗忘的QQ。他的头像,静静地躺在好友列表里,灰暗着,像一座沉睡的岛屿。我犹豫了很久,点开了对话框,敲下一行字:听牧之说,你结婚了,恭喜你,终于实现了当年的诺言,娶了你的初恋。
我想,远在异国又久未联系的他,大概率不会看到这条信息。这更像是我对自己的一个交代,祝福送到了,也就了无牵挂了。
然而,生活总是充满意外。就在我去参加林牧之婚礼的路上,手机QQ突然提示有新消息。我点开,心脏猛地一跳——竟然是肖景明的回复。
异常简短,只有两个字:谢谢。
紧随其后的,是一张照片:夜晚的天空,没有繁星,只有一轮孤月,清冷、明亮、圆满也寂寥。
林牧之的婚礼办得简约却不失奢华,低调中处处透着精致。婚礼后的派对上,气氛轻松愉快。林牧之端着酒杯,满面春风地朝我走来,他拿出手机,对着屏幕那头的人笑着说:“喂,兄弟!你这次又放我鸽子!我可记着了啊!等我回去办答谢宴,你可不能再缺席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很自然地把手机屏幕转向我。屏幕里,是一间很雅致的起居室,CD机正在缓缓转动,流淌出的是朴树那首《清白之年》。画面中央,一个穿着简单白色棉T恤的男人,正侧身对着镜头,在书架前整理着。他的身形比记忆中壮实了些,肩膀宽阔,背脊挺直,头发剃成了干净利落的板寸,轮廓分明的侧脸俊朗一如往昔。
我在那一刻暂停了呼吸,怔怔地凝视着屏幕上那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身影,他专注地整理着书籍,全然未察觉镜头这边,正有人因他而湿了眼眶。
就在他整理完毕,准备转过身来的瞬间,林牧之像是恶作剧得逞一般,迅速将手机移开了,画面重新对准了他自己。
“嘿嘿,” 林牧之冲我眨眨眼,压低声音说,“我答应了他老婆,绝不给你们创造任何‘重逢’的机会,但我没答应不让你看看他,他看看你。”
我哭笑不得:“林牧之!你这算什么?再说,我倒是看到他了,可他根本就没看到我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