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北父亲的情况则更为棘手,争议更大。法律上确实难以认定其构成刑事犯罪。当年知青与当地青年恋爱、分手、甚至发生关系的情况复杂特殊,很难证明存在明确的胁迫或欺诈行为。女教授本人的证词虽然冷漠自私,但也证实了是她自己的选择离开。道德上的瑕疵和可能存在的利用处境不平等的嫌疑,无法用刑法来审判和量刑。
“难道就让他这样逍遥法外,毫无责任?”有人不甘心地捶桌子。
“法律讲的是证据,不是道德审判和情绪宣泄。”林远掐灭了手中的烟,声音因为连日的疲惫和压力而有些沙哑,却依旧保持着沉稳,“对于赵XX(小北爹),我们所有的调查都没有发现其涉嫌刑事犯罪的证据。他的问题,更多是道德层面和家庭责任上的严重缺失。这方面,法律……无能为力。我们能做的,最多是批评教育,但这需要找到他本人。”他父亲常年在外,行踪不定,联系困难。
小主,
会议的最后,焦点和压力全部集中回到了南南父亲身上。
经过反复权衡、激烈辩论、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并与社会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心理干预专家进行了多次紧急磋商后,一个艰难无比、充满争议的决定终于做出了:
鉴于南XX(南南爹)所涉罪行性质严重,本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予以严惩。
但考虑到:
案件时间久远,已超过二十年,许多关键细节证据取证极其困难,难以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定罪标准。
直接受害者(南南母亲)态度极其明确且坚决:不愿再追究、不愿出庭面对过往、不愿接受任何形式的道歉或赔偿,要求彻底遗忘。缺乏受害人配合,公诉难度极大。
最重要的一点,案犯的独生女南南因事件真相曝光,身心已遭受毁灭性重创,处于严重的心理危机状态,亟需一个相对稳定的(即使是扭曲的)生活环境和唯一熟悉的监护人(尽管该监护人有罪责)的陪伴。立即追究其监护人刑责极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无法挽回的二次伤害,甚至可能导致极端后果。
最终,检方在多方压力和建议下,决定对南XX涉嫌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强奸罪暂不予提起公诉(但保留追诉权,以待将来证据补充或情况变化),而是采取了一种极其特殊的、带有惩戒和救赎性质的替代方案:由警方联合村委会、乡镇司法所,对其进行了极其严厉的、正式的司法训诫,并责令其接受长期的、严格的司法监督和社区矫正,必须定期汇报思想和行为动态,接受强制性的法制教育。同时,强制要求其必须全力配合派驻的心理咨询师,学习如何与女儿沟通,尽力弥补对南南造成的伤害,用余生的事实行动来赎罪。社会福利部门也将南南家纳入最高级别的重点帮扶对象,提供持续的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长期的心理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