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出那栋楼,站在老刘和阿威的尸体旁边,抬头看着灰蒙蒙的天。

不知为什么,我忽然想起爷爷给我起名字那天说的话。

宇,气宇轩昂。

顶天立地。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

这双手曾经只会敲键盘、端咖啡,现在却能握着菜刀在这个末世里活下去。

我又想起那个小女孩,想起她叫我叔叔时那双清澈的眼睛。

或许,这才是我真正需要的。

不是钱,不是权,不是那三个保镖的忠诚。

而是一个活下去的理由。

我转身,往那个小小的公寓走去。

小月还在等我。

那之后的日子,我们继续在那个小公寓里生活。

我教她认字,她教我唱歌。我出去找物资,她就在家里等我回来。

有时候我回来晚了,她就坐在窗边,一直等到我看见那扇窗户里透出的微光。

有一天晚上,她忽然问我:“叔叔,你叫什么名字?”

我愣了一下,然后说:“王宇。”

“王宇,”她念了一遍,“这个名字真好听。”

“你呢?”我问,“小月是你的名字,还是小名?”

“是小名,”她说,“妈妈叫我小月,姥姥姥爷也叫我小月。大名……大名妈妈还没起好,就……”

她没有说下去,低下头,玩着自己的衣角。

我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那我给你起个大名吧。”

她抬起头,看着我。

我想了想,说:“叫王月吧。月亮虽然有时候会被遮住,但一直都在。”

她眨了眨眼睛,然后笑了。

“好,我叫王月。”

那天晚上,她睡得很香。

我坐在她旁边,看着她安详的睡脸,忽然觉得,这个末世好像也没那么可怕了。

外面还在嘶吼,还在腐烂,还在死亡。

但在这间小小的公寓里,有一个小女孩,睡得像个天使。

这就够了。

窗外,灰蒙蒙的天终于裂开一道缝,一缕阳光透进来,落在她的脸上。

她翻了个身,嘴角带着笑,不知道在做什么好梦。

我看着那缕阳光,忽然也笑了。

爷爷,你看到了吗?

你孙子终于有点“气宇轩昂”的样子了。

虽然晚了点,但总比没有强。

对吧?

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杀人。

那天之前,我杀过的最复杂的东西,是一只误入我公寓的蟑螂。

我用拖鞋拍了三下才拍死,事后还恶心了半天,给那地方喷了半瓶消毒水。

可现在,我手里握着那把缺口菜刀,刀刃上滴着温热的血,脚下躺着一个还在抽搐的男人。

他瞪着眼睛看我,嘴张着,想说什么却只能发出咯咯的声音——气管被砍断了,血正从那里一股一股地往外冒。

他的手还握着刀,那把刀本来是要捅进我肚子的,但在他捅进来之前,我的菜刀先砍中了他的脖子。

不是我想砍的,是身体自己动的。

那时候有三个强盗围着我,我背后是堵墙,左边是垃圾桶,右边是废弃的报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