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出那栋楼,站在老刘和阿威的尸体旁边,抬头看着灰蒙蒙的天。
不知为什么,我忽然想起爷爷给我起名字那天说的话。
宇,气宇轩昂。
顶天立地。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
这双手曾经只会敲键盘、端咖啡,现在却能握着菜刀在这个末世里活下去。
我又想起那个小女孩,想起她叫我叔叔时那双清澈的眼睛。
或许,这才是我真正需要的。
不是钱,不是权,不是那三个保镖的忠诚。
而是一个活下去的理由。
我转身,往那个小小的公寓走去。
小月还在等我。
那之后的日子,我们继续在那个小公寓里生活。
我教她认字,她教我唱歌。我出去找物资,她就在家里等我回来。
有时候我回来晚了,她就坐在窗边,一直等到我看见那扇窗户里透出的微光。
有一天晚上,她忽然问我:“叔叔,你叫什么名字?”
我愣了一下,然后说:“王宇。”
“王宇,”她念了一遍,“这个名字真好听。”
“你呢?”我问,“小月是你的名字,还是小名?”
“是小名,”她说,“妈妈叫我小月,姥姥姥爷也叫我小月。大名……大名妈妈还没起好,就……”
她没有说下去,低下头,玩着自己的衣角。
我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那我给你起个大名吧。”
她抬起头,看着我。
我想了想,说:“叫王月吧。月亮虽然有时候会被遮住,但一直都在。”
她眨了眨眼睛,然后笑了。
“好,我叫王月。”
那天晚上,她睡得很香。
我坐在她旁边,看着她安详的睡脸,忽然觉得,这个末世好像也没那么可怕了。
外面还在嘶吼,还在腐烂,还在死亡。
但在这间小小的公寓里,有一个小女孩,睡得像个天使。
这就够了。
窗外,灰蒙蒙的天终于裂开一道缝,一缕阳光透进来,落在她的脸上。
她翻了个身,嘴角带着笑,不知道在做什么好梦。
我看着那缕阳光,忽然也笑了。
爷爷,你看到了吗?
你孙子终于有点“气宇轩昂”的样子了。
虽然晚了点,但总比没有强。
对吧?
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杀人。
那天之前,我杀过的最复杂的东西,是一只误入我公寓的蟑螂。
我用拖鞋拍了三下才拍死,事后还恶心了半天,给那地方喷了半瓶消毒水。
可现在,我手里握着那把缺口菜刀,刀刃上滴着温热的血,脚下躺着一个还在抽搐的男人。
他瞪着眼睛看我,嘴张着,想说什么却只能发出咯咯的声音——气管被砍断了,血正从那里一股一股地往外冒。
他的手还握着刀,那把刀本来是要捅进我肚子的,但在他捅进来之前,我的菜刀先砍中了他的脖子。
不是我想砍的,是身体自己动的。
那时候有三个强盗围着我,我背后是堵墙,左边是垃圾桶,右边是废弃的报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