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花将最后一块收起来,回应道:“是四个人,这一份啊!还给胖大婶。”
“啊!是偷来的,我没见过,偷东西还往回送。”
“也许别人不这么偷,但我自己有自己的一套。”
几人开心的吃着猪油聊着天:“你到哪去,莫思科吗?”
“先到莫思科,然后到热带的地方去,听说过这个地方吗?”
“没有,热带在哪。”
“远极了,那可好了,一年四季都暖暖和和的,各个都能吃的饱饱的,人人相亲相爱,就跟亲兄弟似的,那的生活美极了到处都有歌声。”火花兴高采烈的说道。
他只见过寒冷的苦,没吃过热带的苦,所有的东西也不过是道听途说,总是感觉别人住的地方都是好地方。
“那能让你去吗?”
“为什么不让啊!我能唱歌。”火花说着拍了拍自己手中的手风琴。
紧接着,他便拉起手风琴,口中唱了起来,是一首民俗歌曲。
这一刻,他仿佛一个艺术家,一个流浪的艺术家。
“你这歌是什么?”
“自己编的。”
“你为什么不在家里。”
“我没有家,有过,现在没了。”
火花看着瓦夏和彼加疑惑的表情,从兜里拿出来一块带照片的怀表,上面是一个女人的照片。
“这是谁?”
“姐姐,费伦之火,让资本家他们绞死了,爹妈让枪毙了,房子让火烧掉了。”活泼的火花在这一刻也显出几分悲伤的情绪。
不过,他很快调整好心情,继续自己的畅想。
“现在,我要到莫思科去,去找伊里夫,听说过这个人吗?”
“听说过。”
“我要找他给我开一张通行证,是一张印着花纹的白纸,白的发亮,上面这样写着。
这个通行证发给雅士卡同志,这个真正的无产阶级歌手,虽然只有十六岁,但曾经以唱歌,这种特殊手段,和那条多头的毒虫皇帝进行过忘我的斗争,鉴证放行,让他到热带的地方去。”
“等会,你还得给他要点钱。”彼加添加道。
火花看了一眼彼加:“钱,那用不着。”
“你打算用偷吗?”
“不,我不常偷的,除非实在饿得受不了的时候,像今天这样,四天没吃东西了。”
火花不喜欢偷窃这种行为的,或者说有谁喜欢做贼,不过是没有办法罢了。
“那你去哪里弄钱。”
“唱歌啊!在市场上,大院里,当然,不是给你们唱歌这种歌,他们不懂这个,这种歌是给自己人唱的。
他们,唱唱什么悲哀的啊!爱情的啊!那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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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加看见火花腰间还挂着几本书,说道:“你还可以把书卖掉。”
“不行,这是诗,是可以唱的。”火花一口回绝,这是他的理想,怎么可以丢掉。
“那你就唱吧,他们或许会给你点什么。”彼加指着等车的人群说道。
“这些人吗?不见得。”
“试试。”
“好吧!试试就试试。”
火花一步踏入屋内,高兴的喊道:“嘿,自由的巨大王国公民们,来听我唱歌吧!
有快活的,有悲伤的,有唱战争的,有唱和平的,有大人们爱听的,有孩子们爱听的,有男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