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洛克就摸到一个暗哨旁边,对方一身吉利服,埋伏在别墅后面的一个小山坡上,手里是一把Scar17 狙击步枪,好枪啊!
Scar17 狙击步枪
这家伙包得严严实实的,飞针都没法用。
用枪的话,消音器再好,在夜深人静的情况下,还是有声响,一定会惊动另一侧的暗哨。
洛克心里一动,手里的M110A1立刻消失,他悄悄靠近,趁着对方没有反应过来,双手在他的脖子上一掰,然后迅速趴在尸体旁边。
L4的综合格斗让空手杀人对他来说,宛若探囊取物一般。
很快尸体和枪都消失了。
洛克又如法炮制了另一侧的暗哨,四枚微波雷达警报器在屏蔽卡的作用下,也失效了。
不一会儿,洛克站在别墅一侧的阴影里,神情冰冷,这座CIA的据点对他已经完全不设防了。
他的手里武器换成了一把FN57手枪,并装上了配套的长管消音器,这把枪和子弹都是来自山姆.戴森的馈赠。
FN57带消音器
洛克还是第一次使用这把手枪,因为FN57配的是5.7X28mm破甲弹,50米内,杀伤力惊人,能够穿透防弹衣,妥妥的杀人利器。
FN57
FN57 5.7X28mm破甲弹
他再次看向信号源的分布,一楼有两个,而且他已经看到人了。
虽然没有开灯,他依然看得很清楚,一个正在玩手机,一个正在睡觉,他们的装束跟外边的两个暗哨一样,都穿着伪装吉利服,显然也是轮值的暗哨。
二楼三个房间有信号源,加起来足足有16个,大部分的CIA行动人员都住在二楼。
三楼有两个房间有信号源,洛克怀疑应该是雷蒙德.刘易斯其中,因为另一个信号源密集的房间,应该是放设备的房间。
洛克想了一下,虽然有消音器,但是想要将所有人都悄无声息地干掉,即使牛逼如他,应该也做不到。
虽然刚刚轻松地解决了两个暗哨,但是他对这群CIA的行动精锐,不会掉以轻心。
那么他是应该从一楼一路杀上去呢,还是应该先去三楼,从三楼杀到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