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二章 劣根孬种

化红尘 彭卿越 1162 字 2个月前

“其实你外婆自己清楚,那个孩子五岁多还走不稳路,她在粪坑旁的石板上泼了些肥皂水,那个孩子铁定会滑下去。而那个呆头呆脑的孩子也铁定不会呼救,只会自己『乱』扑腾,死是免不了的。”

“在元配因失子之痛和你外公大吵大闹的时候,你外婆就用安静陪伴重新赢回你外公的心。并且,通过她自己努力考进你外公所在单位,两人住进单位宿舍。”

“离开家族大屋,住进单位宿舍后,你外婆顺利生下你母亲和小舅舅。”

“等到了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你外公靠以前人脉发家致富。这时候你那大舅舅早已成年,是你外公的得力助手,而你母亲和小舅舅对家业管理还半点儿都不懂。”

“你母亲对家业也不在乎,她想的是中学毕业后去考师范,然后去男朋友所在的城市当老师并和男朋友结婚。”

“在他们即将举行婚礼的时候,你外公生病,直接将家业全权交与你大舅舅管理,而你大舅舅将所有产业写到他自己名下。你母亲男朋友得知你母亲什么都得不到,逃婚离去。”

“你母亲为这事几乎精神崩溃,从此不相信爱情。在你母亲快三十岁的时候,为了让你外婆可以安心死去,勉强嫁给你父亲。”

“你的父亲和母亲互相嫌弃,你父亲以富家少爷自居嫌你母亲不够温柔体贴,你母亲又以名门千金自居嫌你父亲要啥没啥。”

“你只是这个互相嫌弃的家庭中,一个被所有人嫌弃的存在。父母吵架时,你吓得藏在被窝儿里抹泪。父母推脱自己事多,都不愿意做饭,你就默默去厨房学着做饭。”

“你小时候就是一个没人疼、没人管的黄『毛』丫头,你连一个小伙伴儿都没有。你只会成天缩在自家小院儿里发呆,跟别人一说话就会脸红,还说得结结巴巴。”

“你十四岁的时候,遇到生命中最初的温暖,那是个比你年长十二岁的男子。你在亲戚的饭店中帮工,暑假两个月时间能挣到自己的学费。那个男人姓程,常来店中吃饭。”

“你亲戚怕被人说用童工,将十四岁的你说成十七岁。经常蓬头垢面的你,没几个人看清你的样子,也就以为你真是十七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