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
经警方初步断定。
檀嘟嘟被殴打一案中的涉事人,为一身高约为178-182的男子。
男子体格偏瘦。
有两种可能。
一为该男子训练有素,因而才能熟练躲避开各种摄像头。
可怀疑为寻仇。
二为该男子就住在檀嘟嘟附近。
而且还极有可能与她就住在同一栋公寓楼里。
因而监控里,才会只拍到了他去时的录像,而未拍到他离开。
而这样一来,就不像寻仇了。
极有可能是临时起意导致的作案。
但该男子又并未劫财劫色。
所以看起来动机应该是替天行道。
俗称:看捞女不爽。
经小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第一条寻仇的可能性不大。
于是便优先以第二条为出发点追查。
那么问题就来了。
该男子早不替天行道,晚不替天行道。
为何偏偏选在那天晚上呢?
于是顺着这个疑问,警方又调查出了。
原来是檀嘟嘟当晚跟她的一小姐妹,一起吃了顿夜宵。
而在吃夜宵的2个小时期间。
檀嘟嘟曾多次向她的那个小姐妹,炫耀过自己最近又用不齿的方法,搞到了很多钱。
根据这条线索。
警方又得到了两个新的方向。
一,该男子极有可能是当时也在夜宵店。
因用餐时不小心听见了二人的对话。
遂起了歹念。
亦或是在檀嘟嘟吹嘘相关事宜的时候。
该男子恰好经过该家夜宵店,正巧听了个正着。
如果是这种情况,那排查起来的难度就很大了。
因为城市的关系,大部分人都有吃夜宵的习惯。
人流量很大。
光说店内,檀嘟嘟吃饭的时段。
与她一同时间出现的,符合描述的男子,就有6个。
而夜宵店内虽然有监控,但店门口却没有。
所以并不能确定疑犯就在这6人中。
二,不排除熟人嫉妒作案。
警方不也不会遗漏任何一个有嫌疑的人。
比如跟檀嘟嘟一起吃夜宵的,她的那个小姐妹。
大量案件表明,很多时候,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更高。
于是警方又请了檀嘟嘟的小姐妹,回局里配合调查。
经调查,小姐妹当晚跟檀嘟嘟分开以后,就去了一家酒店过夜。
比较有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