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喝酒。
烤肉没吃多少,一件啤酒很快喝完了,但是大家聊得很开心,双胞胎又去叫了一箱。
话说陈星一直没认清双胞胎里谁是谁,不过其中坐在左边的那个人比较活跃,好像是乐队的组织者,之前一些劝酒的话也是他说的。
两个女孩虽然喝的果啤,但脸也红起来了。
梁玉喝多了以后话也开始多了起来,问陈星:“兄弟,你最喜欢的歌是什么?”
陈星想了想,说道:“应该是周董的反方向的钟,我是他粉丝。”
“乐队的呢?”
“乐队……”陈星吸了一口凉气。
他好像没怎么听过乐队啊。
“杀死那个sjz人算不算?”
“算,怎么不算,万能青年旅店的歌,经典啊。”梁玉摇头晃脑,然后说,“那你猜猜我最喜欢什么歌?”
我哪知道啊!
这让我这咋猜?
杨颖忽然笑道:“你这让人怎么猜?陈星,我给你一个提示,咳咳……”杨颖清了清嗓子,说道,“就这点钱?我最多唱一宿啊。”
小主,
“哦哦哦!!”陈星想起来了,他在b站刷到过,但不知道是什么歌。
“二手玫瑰!”
“对对对!”梁玉很兴奋,唱了起来,“东边不亮我西边亮啊~晒尽残阳我晒忧伤~”
“哈哈哈。”
餐桌上一片欢声笑语。
陈星很羡慕他们这种青春的状态,这种感觉是他在读高职的时候没有感受过的,难道这就是音乐的魅力吗?也不知道以后到了巴黎,自己会不会有这样的朋友。
有人注意到他们这一桌的欢乐气氛了,抱着吉他走过来问道:“几位哥,小姐姐,要不要点歌,十块钱一首,大部分流行歌都会唱。”
周雪研看了看他的吉他,问陈星:“陈星,你唱歌怎么样?”
“还行。”
他混日子的那段时间天天和狐朋狗友一起逃课唱歌,练也练出来了,在老家的朋友里面他算是唱得最好的那个,叫来陪唱的小姐姐都没他唱得好。
“那行,帅哥,你吉他借我们用用。”
周雪研红着脸蛋,一副可爱的样子,让这个来赚钱的小哥一时间不知道怎么拒绝。
罗剑国连忙说道:“你放心吧,我们是一个乐队的,绝对不会弄坏你的吉他,我们给你五十块钱,算我们租一下怎么样?”
听到有五十块钱,小哥连忙点头:“那行。”
周雪研抱过吉他,很豪爽的踩在板凳上,牛仔衣和棒球帽让她在这一刻帅气逼人,棒球帽下那一排染过色的长发随着她的摆动露出色调不同的颜色。
陈星对色彩很敏感,下意识的盯着她的头发看。
“兄弟们,唱一首杀死那个sjz人?”
“好!”
“没问题。”
几个人都是乐队成员,唱歌肯定都是没问题的。因为学过乐器的人在音准上都能很轻易的拿捏,完全的音盲也不会对音乐感觉到热爱,更加不会参加乐队了。
大家都同意,不记得词的人打开手机找歌词。
其实这时候大家都喝得差不多了,胆子比起没喝酒的时候大了很多。
陈星酒量一直不好,读书的时候一直都是两瓶啤酒的量,去年和社会上的朋友喝多了红酒,白酒,现在进化到了四瓶啤酒。
他的第四瓶啤酒已经打开了,现在也快要见底。
处于感觉没醉,但走路都会摇晃的阶段。
但唱歌?
那肯定没问题啊,意识不清也不影响唱歌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