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溪城弩手把他那柄年久失修的手弩靠在一只酒桶上,伸手拍了拍身上,咂咂嘴。
“喂!”他转向坐在桌边,正聚精会神地读小说的搭档,那个剑术稀松、脑筋死板的城堡剑士,“你带酒杯了吗?”
剑士把头从那本精灵机构“碧曲阁”出版的小说上抬起来,傻乎乎地望向弩手,手指无意识地在酒窖的木桌表面扣了扣。
“我们是来巡逻的,我为啥会带酒杯?”剑士干巴巴地道,仿佛问出这个问题的弩手才是白痴一般。
“操!”岩溪城弩手骂道,“我不是跟你说了吗!咱们今天负责巡逻城堡地下!一周才轮到一次靠近酒窖,你他妈怎么把酒杯忘了?!没酒杯怎么喝酒?!”
剑士傻眼了,张了张嘴,没说话。
弩手怒气冲冲地朝着酒窖墙上成排嵌入的巨型酒桶上踢了一脚。
——这两人,一个是先前岩溪城城防军的弩手,一个是岩溪城城堡的守卫,虽然都是休斯顿大公国的武装力量,但其实关系远得八竿子也打不着;
不过,岩溪城内乱以后,不少岩溪城城防军士兵都死在混战中,或是背叛大公国南下前往裂魂之地、去霜枫岭刚成立的“黑水安保公司”当佣兵赚大钱了;
这位弩手倒是对休斯顿家族一片忠心耿耿,并没有顺应风潮跑路,而是跟着城防军剩余的人马,在休斯顿大公和黑祭司的命令下,收缩回了岩溪城的中央城堡,因此也就和这个剑士先生从此搭伙干活了。
和如今城堡中绝大多数士兵一样,为了“保护大公阁下和黑祭司阁下的安全”、把这座古代要塞彻底变成一副坚不可摧的乌龟壳,这个新组建的二人组,也要每天轮班在城堡中巡逻。
按照岩溪城城堡现任司令官、休斯顿大公近来新宠菲利普上尉的指令,他们往往每一周才能轮到一次值城堡地下的夜班——而这个巡逻任务,正是所有城堡守军心目中一等一的美差;
原因也很简单:有酒喝。
岩溪城的地下酒窖,收藏了休斯顿家族数百年来囤积的珍酿,乃是这座城堡中一笔巨大的财富;
酒窖里储存的葡萄酒,向来只供大公宴请贵宾使用,本来是这帮普通兵油子一辈子也尝不到一滴的存在,平时更是由城堡的酒窖管理员、既严肃又精明的老约翰先生亲自造册管理,想偷都没法偷。
不过近些日子,情况就大有改观了:
首先是最珍爱佳酿珍藏的休斯顿大公闭门不出,最近在岩溪城城堡作威作福的都是那位黑祭司大人——黑祭司可不关心城堡里储存的葡萄酒如何,也从来没有过问过酒窖的情况;
其次,则是城堡里的酒窖管理员老约翰不知为什么突然离开了岩溪城。
城堡里的士兵们,有的说老约翰是见势不妙跑路了,也有的说老约翰是去考察葡萄品种了,但无论如何,现在的岩溪城城堡酒窖可真真是一片无人守护的处女地。
于是这些天来,凡是轮到夜班值守城堡地下层的城堡卫兵,通通都没有按照规章在走廊里巡逻,而是清一色坐到了酒窖里偷酒喝:
带上两只酒杯,往酒窖中间一坐,随便伸伸手,就能从酒桶里接上满满一杯即使是贵族也绝难品尝的美酒……
即使是被关在这么一个无法自由出入的要塞之中,岩溪城城堡的卫兵们也觉得,自己的小日子还真是过得不错。
不幸的是,今天轮班看守城堡地下、本应找到机会痛饮美酒的这两个糊涂蛋,恰恰忘了带酒杯。
弩手怒气冲冲地瞪着忘带酒杯的城堡剑士看了看,又打量了一下木桶,突然灵机一动。
他摘下自己头上戴着的、伤痕累累的旧铁盔,拽着棉衣胡乱擦了擦内壁,然后把铁盔端到酒桶的出酒阀处,拧开龙头。
一阵流水声响起,醇厚的酒浆滚滚灌入了这只钢盔客串版的酒碗,酒窖的空气中也多了一分令人迷醉的葡萄酒香。
城堡剑士见状大喜,急忙从桌旁站起,也摘下自己的钢盔,有样学样,跟着弩手接了满满一钢盔的葡萄美酒。
两个瘪三接好了酒,嬉皮笑脸地坐到桌旁,大口大口地喝了起来,休斯顿家族多年珍藏的昂贵美酒,就像是饮马一般毫不怜惜地往嘴里灌去。